被毁之墓不是文物保护单位
本报讯(记者 黄娴)5月13日上午9时左右,海城区接到报告:位于重庆路十二间屋“城中村”改造项目回建区规划范围内的李庆云夫妇坟墓被来历不明的人挖掘。市委、市政府以及海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维稳、公安、民政等部门及驿马街道办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记者了解到,这两座被毁的坟墓虽然有100年历史,但并不是北海市不可移动文物点及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之中。
据海城区初步调查,李庆云夫妇坟墓于5月13日凌晨3点左右被挖掘,现场无遗留坟墓任何物品。海城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李氏宗族后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处置工作。为控制事态发展,公安机关迅速在坟墓周围拉起警戒线,安排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并成立了专案组依法处理。现场有100多名李氏族人聚集,情绪较稳定,秩序正常,并未对交通造成影响。
据悉,被挖的两个坟墓相隔80米左右,其中一个墓安葬的是李庆云。据李氏宗亲提供的资料介绍,李庆云是清末龙门协水师副将,其坟墓建于民国元年(1912年)三月上旬;另一个墓安葬李庆云第三夫人,建于民国二年(1913年)。2011年6月2日,海城区印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并于2011年6月8日在《北海日报》上刊登,告知坟主后人限期迁移,并携带相关手续到海城区十二间屋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公告发出后,直至目前仍无亲属前来办理相关登记。
经了解,在十二间屋征收拆迁之前,这两座坟墓长期无人祭拜,2009年左右开始才陆续有人祭拜。2011年十二间屋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后,项目承建商永源房地产公司费尽周折才找到现居住广西博白县的李庆云的曾孙李南协商迁坟事宜。此后,每年清明期间李氏宗亲均会组织大规模祭拜活动。双方经协调,对迁坟补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迁坟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考虑到坟主后人认为李庆云夫妇坟墓是文物保护单位,今年1月25日,海城区民政局去函市文物管理部门,请市文物局确认该两座坟墓是否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市文物局于今年1月26日复函指出,这两坟墓虽分别建于1912年和1913年,但既没登记为北海市不可移动文物点,也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建议迁坟事宜由相关单位与坟主后人协商解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5月13日至今,海城区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24小时值守,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发展。与此同时,成立思想工作组,继续做好李氏族人的思想工作,全力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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