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农房保险帮大忙
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查勘定损 倒塌的农房现场一片狼藉开栏语:近年来,极端性自然灾害让各地损失惨重,广西2011年以来发生的自然灾害就有洪涝、台风、干旱、风雹、低温冷冻等,一些受灾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给政府救灾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破解这一难题,广西积极探索利用政策性涉农保险为农民撑起“保护伞”,通过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农户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提升救助效率,拓宽灾后救助渠道,有效缓解灾民恢复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
而作为农业大市,政策性涉农保险在玉林发挥的作用尤为明显。连日来,记者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政策性涉农保险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以及推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探讨下一步如何把政策性涉农保险这把“保护伞”撑得更牢。
进入夏季汛期以来,广西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近期玉林市多地遭遇暴雨洪水袭击。在这些天灾肆虐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房的倒塌或损坏。
自2011年起,广西推行农村居民住房政策性统一保险(以下简称“农房保险”),这项为房屋受灾兜底的农房保险受到农民欢迎,数十万农民从中受益,托起了众多贫困户灾后重建的“安居梦”。日前,记者跟随农房保险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玉林市受灾户家中,开展农房保险赔付前的勘察定损工作。
感受:农房保险给灾民“雪中送炭”
近日,记者跟随人保财险农房理赔工作组,驱车赶往博白县大坝镇,沿途不时可见房倒瓦掀、树折杆倒的景象,遗留的痕迹述说着这场极端天气带来的伤害。经过3个多小时的奔波,终于到达目的地大坝镇青山村,村支书和来自民政部门的农房保险联络员带领我们前往受灾村民周武谋倒塌的房屋原址。
断瓦残垣,一片狼藉,在倒塌的泥砖瓦房旁搭了两个简陋的帐篷——这就是周武谋一家三口暂时的居所,而周武谋正站在废墟里焦急地等待。人保财险的理赔员立即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并仔细记录经纬度数据,把这些信息写在一块白板上,给周武谋手持站到倒塌的废墟里拍照取证,随后又一一核实了周武谋的户口簿、身份证等信息,并记录下银行账号。“我们马上在村委进行理赔公示,并将这些查勘资料迅速上传给公司二次核实,如无意外,勘察定损后5日内,1.8万元赔偿款将会一次性打到你的银行账户。”理赔员的话给周武谋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仅依靠我们自己,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会很困难,幸好有这样的政策,有了这笔保险赔偿,重建我们家的房子就多一层保障了。”年近七旬的周武谋用方言和手势比划着,表达他心中的激动。对于这个年收入不足6000元还遭受灾害侵袭的贫困家庭而言,保险公司的赔偿无疑是雪中送炭。
来自民政部门的农房保险联络员告诉记者,像周武谋这户受灾农户,唯一的住所已经全部倒塌,农房保险会按照最高额度1.8万元进行赔付,民政部门还会拨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1.5万元,两项政策合计款项已达3.3万元,农户只需自筹少量资金就可重建“家园”,避免了因灾导致“住无所居”的情况。
托底:政府出钱为农民提供农房保险保障
和周武谋一样,玉林市许多农户都享受过农房保险政策的实惠。在自然灾害较频繁的2014年,玉林市连续遭受“威马逊”“海鸥”等台风侵袭,农房损毁严重。灾情发生后,保险公司立即紧急调配各网点力量深入受灾一线,查勘农房倒塌或严损现场,并第一时间把保险赔款送到受灾农户手中,最终全市有近800户因灾倒房户获得理赔,理赔总金额近400万元。正是这些及时的保险赔款,在帮助农民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房保险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的,农户不用花一分钱,当农户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就可获得保险赔偿资金。”玉林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的农房保险业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2007年之后广西连续4年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军属、烈属住房统一购买保险。2011年广西正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将其列为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每年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元,为全区1050万农户提供保险保障,惠及全区4000多万农民。2015年把地震也纳入农房保险责任范围,初步建立起农房巨灾保险制度,单户农房保障金额由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保障力度走在全国前列。今年,广西继续投入1.2亿元为全区1050万农户购买农房保险,作为托底政策兜住受灾农户灾后重建的“安居梦”。
农房保险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倾斜性非常明显。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可以说是目前农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条件最差的,他们的抗灾能力弱,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因灾返贫、灾贫叠加,恢复生产生活困难大。因此农房保险的定损都会考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三类人群的实际困难,在额定范围内赔付款进行上浮。比如周武谋这个案例,就考虑了该农户属于低保户的情况,以最高赔付额度进行了理赔。
不足:农民参保意识有待增强
目前广西的农房保险主要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洪涝等多种灾害,基本覆盖了农房常见风险,去年把地震也纳入了农房保险赔偿范围,“保护伞”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除此,保障力度也在加大,明确提高了赔付标准,因自然灾害导致农户主要居住的房屋全损的,每户赔偿金额由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单间全损赔偿金额由每间2500元调整为3000元。
农房保险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体作用时,为了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也引导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增加保障力度。自2012年开始,农民房屋受损后除可获最高赔付外,农民还可自主选择缴纳2元保费,多增加3000元的保障额度。在此基础上,2015年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合同设置了两个档次的保费标准供农户自愿选择投保,第一档每户投保2元/年,房屋因灾损坏每户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30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500元;第二档每户投保5元/年,房屋因灾损坏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75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1250元。
这一项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增加保障力度的“选项”,农户需要支付的保费并不多,保障力度却很大。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政府、承保公司大力宣传,推广发挥政策效应,可农民的参保意愿仍不强,从汇总的数据上看,玉林市从2012年至今,每年自主选择投保增加保额的农户都寥寥无几。
对此,玉林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不少农户对风险缺乏认识,认为自己的房子是钢筋水泥建的,够结实不存在倒塌或火灾的风险,对于支付保险费极不情愿,这是农户投保意愿不强的主因。但“天有不测之风云”,自然灾害不是人为可控制的,防范仍是主要做法,农民参保意识不强这一块短板需要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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