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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体“未检少侠”出笼博白检察官成网红

玉林晚报 2016-03-03 18:31 大字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第12期公众号目录。内文配图。(本报记者曾昶摄)本报讯“博白县一男子朱大鹏(侠名),自幼无心向学,蛮力出众,常以欺压同龄人为乐事……”2月27日,博白县一检察官写的《博白未检少侠的“刀”》在微信朋友圈悄然走红,全文以武侠小说的风格,用文言文戏说未成年人持刀故意伤人一案,文采飞扬,网友大赞这检察官太有才了!

检察官武侠体戏说少年案 灌输法律知识

2月27日,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博白未检少侠的“刀”》一文,该文出自博白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浩之手。他一改往日案件陈述的刻板,颠覆传统,用武侠小说体戏说博白一名未成年人朱某某持刀故意伤害四人一案。

文中分别设置了四个江湖场景:“余光若仇怨”、“仗义刀无情”、“两姓刀光劫”、“大鹏的末路”,以此解说未成年人朱大鹏冲动莽撞,法律意识淡薄,如何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李浩在《博白未检少侠的“刀”》一文中认为,社会法治文明的进步,赋予了“江湖”上锋利的“刀”新的含义,杀人不眨眼的“刀”也可看作是“法律之刀”。

《博白未检少侠的“刀”》不仅写作风格新颖独特,更值得推崇的是,文中处处灌输法律知识,教人懂法守法,并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作为博白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查科的一员,李浩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群众“一改暴力陋俗,遇事,人皆持‘法律之刀\’化之。”

不小心走红 令同事朋友侧目

《博白未检少侠的“刀”》行文流畅,文采飞扬,一经推出,马上赢得一片掌声。玉林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博白本地众多公众号和网友纷纷点赞转发。“这位检察官太有才了,我以为检察官都是严肃刻板的,没想到他这么有趣。”玉林市某传媒公司的员工张小姐读后赞道。

《博白未检少侠的“刀”》在网上走红后,单位领导和同事都对李浩刮目相看,领导当面夸奖了他,并就此表示,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鼓励培养更多有想法、有创作欲望的年轻人。

当然,也有人评价说,这篇文言文的武侠小说篇幅过长,而且文言文深奥难懂,不适宜推广。李浩淡然一笑:“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与工作结合起来,感到很舒心。”

“武侠体”能否替代“刻板”法律写作?

法律案情写作向来循规蹈矩,千篇一律,读起来总有“枯燥”之嫌。《博白未检少侠的“刀”》的出现,着实令人眼前一亮。据悉,这是李浩第一次尝试用武侠小说体来讲述案情。对此,各方褒贬不一。就目前来看,还是掌声多于喝彩声。但是法律案情写作创新能否遍地开花,尚未可知。从技术层面来分析,特别作为微信公众号,这样新颖的文体,是会受欢迎的。但新闻版面毕竟不是副刊,这样“大胆”的文体,文字天马行空,又是“戏说”,这样的文章要在新闻版刊出,尚有难度。既然吊足了胃口,作为“试验”,本报今天链接”一段李浩的文章,作为“试水”吧。(冯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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