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土地权属纠纷案副县长出庭
12月16日8时3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博白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件不寻常的行政争议案件开庭审理。出庭应诉的是博白县政府分管山林土地工作的副县长覃厚锋。这是博白县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这是一起纷争了十多年的山岭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原告与第三人同属一个行政村的两姓村民小组,为了一座面积约100亩的山岭土地权属,双方矛盾重重。2005年间经当地镇政府调解未果后,一方申请县政府确权。
2008年1月博白县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山岭处理给第三人,原告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于同年4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博白县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由博白县政府对争议山岭重新调查处理。
博白县政府经重新调查后于2014年7月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同样将争议山岭权属处理给第三人。原告又不服,再次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于同年10月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持了博白县政府处理决定。
原告不服,于2014年11月向博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博白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
2015年5月,博白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撤销博白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第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于同年10月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博白法院依法立案后,及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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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