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包办婚姻法庭调解离婚
本报博白讯1月31日,博白县法院龙潭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父母包办婚姻案件。
原告蒋某自辍学后到广东打工,与一男子相识、恋爱;1月7日蒋某返乡过年。次日,蒋某父母不顾其强烈反对,强迫蒋某与被告陈某相亲。1月18日,被告陈某给原告蒋某的父母送去了彩礼;在其父母的诱惑、胁迫下,原告蒋某与被告陈某到博白县民政局违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后,原告的心里一直在想着旧日的男朋友,没有与被告一起同居生活。被告了解到原告的心理后,觉得“强扭的瓜不甜”,便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双方在彩礼及赔礼道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月31日,原、被告及其双方亲属一同到龙潭人民法庭请求调解处理。
李臻庭长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原告蒋某与被告陈某离婚;二、原告蒋某如数退还被告陈某的彩礼;三、原告蒋某口头向被告陈某作赔礼道歉。
一起由父母包办的从相识、结婚到离婚仅24天的婚姻悲剧,就这样化解了。
法律链接: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本案中,蒋某父母不尊重女儿的婚姻意愿,不顾女儿强烈反对,为了财物强迫女儿与他人相亲、结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最后造成离婚和退还彩礼的悲剧,希望广大父母吸取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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