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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管不力,两“90后”盗窃入狱

玉林日报 2011-10-19 06:53 大字

近日,一个专门盗窃玉林城区南流江畔夜景灯电线的团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玉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出生于1994年9月的福绵管理区福绵镇某村农民卢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7000元;判处出生于1990年8月的博白县三潭镇某村农民曾德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并责令二人退赔被盗单位经济损失,继续追缴二被告违法所得,没收上交国库。

光天化日下,盗贼连续作案终被捉

去年10月27日上午8时许,卢某、曾德男与郑某及另一名男子,在玉林市江滨路云天文化城门口正对面的南流江江边,盗走两条共长60米价值426元的南流江夜景灯电线。当天下午3时许,卢某、曾德男、郑某在玉林市云香桥北侧桥底,又盗走两条长60米价值426元的南流江夜景灯电线。10月28日下午1时许,卢某在云香桥南桥头东面的江边,盗走4条共长120米价值852元的南流江夜景灯电线。同日下午3时许,三人又在上述地点盗走4条共长300米价值2130元的南流江夜景灯电线。10月30日上午11时许,卢某与郑某在玉林市南流江江南公园码头段,盗走两条共长160米价值1136元的南流江夜景灯电线。

综上所述,被告人卢某参与盗窃作案5次,物值4790元;曾德男参与盗窃作案3次,物值2982元。10月31日下午3时许,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电话,称涉嫌盗窃的卢某、曾德男与郑某在玉林城区银浪网吧上网,公安机关当即出警传唤上述三人。次日,办案民警在玉州区东明社区梁某的废旧收购点,收缴赃物4.5公斤铜线及1公斤电线胶皮。

教育缺失:从小辍学养成好逸恶劳恶习

据了解,卢某出生农家,上有哥哥姐姐,因不喜读书,刚上初一便辍学回家,平时与父母少沟通。卢某辍学后,经常到游戏厅玩游戏,因无钱玩游戏而动了盗窃的念头。卢某、曾德男实施犯罪被抓获后,经教育这才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悔改。而法院认为,卢某、曾德男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二人因行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供述自己的盗窃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卢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办案人员表示,卢某走上犯罪道路,在于其过早涉足社会,年纪小不能自律,而家长又监管不力所致,希望广大家长能以此案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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