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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之雨润民心法治之花映和谐

玉林日报 2011-09-13 07:07 大字

新闻核心

“五五”普法以来,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投入保障、高标准实施,充分发挥了普法工作在法治玉林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为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建设幸福和谐玉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在9月初结束的第八次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玉林市载誉而归,玉州区、北流市荣获“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区)”,市普法办、福绵管理区普法办荣获先进普法办,博白县司法局、兴业县司法局等14个单位荣获先进单位;覃超和同志荣获“法制宣传教育模范”,罗承意、卢启才等28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王凤林、覃武辉等14名同志荣获先进工作者。

■全民参与硬任务高起点、高标准完成

“普法是全社会的责任,参与普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的观念在玉林市不断深入人心。五年来,玉林市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夯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要议程,纳入“十一五”规划,纳入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各级人大、政协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普法重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种社会资源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以律师、公证员、法学专家等专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普法讲师团队伍,以乡镇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基层普法骨干队伍,以法律志愿者、法学教师、大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普法宣传队伍等专、兼、群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壮大。

同时,为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实施,玉林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六进工程”普法“横向”“纵深”并肩齐驱

五年来,玉林市的普法工作注重在拓宽普法面和推进纵深度上下功夫,以深入实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每年定期举行普法考试,从市领导到村“两委”干部全部参加,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五年来,全市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00多期,举办各类公务员法律培训班150多期,培训人数达7万多人次。

大力推动“法律进学校”,全面加快青少年法制教育规范化步伐。坚持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共有800多名政法干警担任1759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学校上法制课30000多次,受教育人数100多万人。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丰富多彩,“学法守法、建设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我守法、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小手拉大手、法律跟我走”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完善。

大力推动“法律进企业”,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发挥普法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建设性作用,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组合拳”,特别为增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能力,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专题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五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企业业务骨干培训班157期,培训人数22119人次。

大力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全面增强城乡居民的法制观念。坚持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民普法教育活动,(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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