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技术导则 未来农房这样建 五大风貌做样板
桂西特色民居风格特色元素运用设计示例。 桂南民居特色元素应用。 图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导则》
今报记者徐庆成
未来,农村住房应该怎么建?3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为传承发扬广西优秀建筑文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乡村新风貌,日前出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导则》(下文简称“导则”)对今后我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以规范农房管控,从根本上扭转我区“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状况。
现状
不少农房建设忽视特色风貌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广西的一些设区市结合“旅游+”“生态+”等新业态激活老旧村庄,老村不仅换了新貌,更为村民的小康生活添了色彩。如北流市新圩镇河村,完成修复的一批建于清末民初的老宅,村中建了图书馆、咖啡屋和艺术工作室。这些老宅富有岭南特色,吸引不少人前来参观游览。
这是农房特色风貌效应在我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广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许多农民住上新房,但有的村重建设轻开发,未能及时拓展村民增收渠道,“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现象仍有存在。一是“有新房无新村”,村民只关注自家新建住房,怎么对自家有利就怎么建,结果新房建得很漂亮,但是布局混乱,更谈不上特色风貌;二是“有新村无新貌”,整个村庄按照规划统一布局和建设,所有村民楼都是一个模样,没有体现广西乡村的特色,没有展示出与广西经济地位相称的新村新貌。
规范
全区农房风貌分五大分区
“导则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
未来,农房该怎么建?据悉,根据导则,未来广西范围内的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将结合地域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特色等因素,形成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的主要分区。按照所处地域,全区划分为桂北(含桂东北)、桂西、桂中(含桂西南)、桂南和桂东(含桂东南)五个风貌分区。各地可根据当地传统建筑特点,制定具体的风貌管控实施细则。
各地在实施农房改造建设中,应遵循“先民族后分区”的原则,即民族特色特别浓郁,少数民族群众占比较高的地区,按当地民族特色确定其农房改造和新建的风格;其他地区按照风貌分区所确定的风格实施改造和新建。既突出民族文化、地域特色,又反映时代特色。
新风貌
因地制宜打造民族建筑特色
不同分区的农房,该如何打造独特的风貌?
导则明确,未来我区的传统民居特色风貌设计和改造,将从民族发展脉络与传统文化特色、传统民居中找到创作原型,以此进行再创作。例如壮族民居,凸显“干栏木楼直坡顶,天井院落屋檐翘”特色,瑶族民居则彰显“黛瓦缓坡牛角翘,晒台干栏小门窗”新特点等等。
同时,各地在农房风貌整治工作中,要发掘民族文化元素(例如稻作文化、壁画文化、铜鼓文化、织锦文化、图腾文化、民间工艺品等),将其合理应用到新建农房或既有农房改造中,把农房风貌整治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彰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
在材料使用与控制方面,导则提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尽量采用土、木、竹、砖、瓦、石等传统建材,体现乡土质感和地域特色。
此外,各地按“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村庄整治与建设,开展“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庭院”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村庄环境亮化、绿化、美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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