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和二手车骗钱 案犯获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玉林晚报 2020-06-19 06:4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柳岑)通过微信号发布虚假信息,两名网民不知有诈,先后向发布信息者转账购买二手车、口罩,结果双双被骗。6月16日,北流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2020年1月19日晚,郭某某在广东省博罗县使用昵称“新旧二手车,轿车·自卸车买卖”的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发送二手车辆图片及有关文字,虚构其有二手车辆出售的事实。钟某某在广东省惠州市看到后通过微信与郭某某取得联系,表示想购车。之后,钟某某向郭某某订购一台东风天锦货车、一台东风乘龙货车、一台南骏货车,并先后通过微信转账共9000元定金给郭某某。

骗到钱财的郭某某并未收手,反而编造谎言继续实施诈骗。2月20日晚,郭某某在广东省博罗县使用昵称“新旧二手车,轿车·自卸车买卖”的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发送口罩图片及有关文字,虚构其有大量口罩出售的事实。冯某某在北流市看到后,先后向郭某某订购2700个医疗口罩,并通过微信转账5360元给郭某某。

郭某某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后其因诈骗行为被北流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退赔钟某某人民币9000元,退赔冯某某人民币5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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