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能办廉租房? 上百人被骗158万 两男子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十万

玉林晚报 2020-03-24 07:10 大字

一人谎称能帮人申办到廉租房,一人冒充是有“决定权”的房管机构领导,两人唱起了双簧戏,北流上百人信以为真,共被骗走了158万元。3月17日,共同实施诈骗的被告人覃某某、肖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和12年3个月。

花钱托人申办廉租房租住,上百人被骗

被害人张某某是一名房屋中介,因为覃某某对其宣称可以帮人申请办理廉租房租住,交一点办理费用之后半年至一年左右就可以交房,如果办不到廉租房租住便全额退还所交办的款项。张某某信以为真,便将该情况告知亲戚朋友。2017年2月的一天,张某某将其接受委托先后收到的85名申请办理廉租房的被害人款项共计86.82万元转交给了覃某某。不过他们没想到自己被骗了,钱交出去,房子却迟迟办不下来。张某某发现被骗之后要求覃某某退钱,覃某某称钱已经转交给房地产管理机构领导肖某了。经了解,本案其他被害人被诈骗的遭遇与张某某或张某某的委托人们如出一辙。

两男子犯诈骗罪,分别获刑10多年

案发后,实施诈骗的覃某某、肖某先后落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8年,被告人覃某某、肖某等人冒充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需要租房的住户谎称能帮助他们申请办理北流市的廉租房租住,但需要交付各种费用。在此谎言的诱惑下,上百名被害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覃某某、肖某等人先后骗取了被害人的钱财合计158万元。案发后,覃某某退赔部分钱款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某、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了诈骗罪。结合覃某某、肖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退赔情况、认罪悔罪等具体情节,北流法院最终判决:覃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覃某某、肖某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廉租房本是为百姓谋福利的好事,但有人偏偏打起廉租房的歪主意,利用廉租房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廉租房申请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市民如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并且有此需求,应当亲自去到当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手续,“走后门”是弄不来廉租房的。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柳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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