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妯娌因琐事大打出手 检察官真情调解化干戈 检察官:对于家庭矛盾,应相互商量解决,动手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因屋地纠纷及日常琐事,北流市的一对妯娌由口角升级到肢体冲突,从而导致一方倒地受伤。近日,考虑到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妯娌关系,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大娟(化名)的决定。
口角升级妯娌打架
2019年10月下旬的一天中午,大娟与妯娌阿芳(化名)在北流市某镇自家附近因屋地问题及日常琐事发生口角,随后矛盾升级,两人大打出手,并互相撕扯。在冲突过程中,阿芳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大娟见状便伸手抢夺,双方在推扯时阿芳失去重心摔倒在地,左手撞到地面的水泥圈梁,导致左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阿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调解化纠纷
北流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大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向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大娟。
对于这起发生在妯娌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查清上述事实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大娟与被害人阿芳系妯娌关系,为了化解纠纷,积极组织双方亲属一起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大娟丈夫代大娟赔偿阿芳相关医药费,阿芳则对大娟的行为表示谅解。
最后,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认为,大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他人轻伤一级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阿芳谅解的情节,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不逮捕大娟更有利于解决家庭矛盾,化解纠纷。于是该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大娟的决定。
检察官: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亲人之间更应该相互关爱,对于家庭矛盾,应相互商量解决,动手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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