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坚守生态红线 北流市问责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十六人

玉林日报 2019-07-26 07: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青林 通讯员 林信勇 梁薇)北流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坚持“三不放过”,紧盯生态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深入开展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共问责16人,切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强化督导调研,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北流市纪委监委把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作为七大督导调研工作之一,督促有关镇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整改,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34批131件。对6件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掌握进度,查清原因,跟踪督促。

紧盯重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强化“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重点追查环保、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既督办过程,又督办结果,确保存在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内环境整治问题,特别是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盯死看牢”,不彻底解决不罢休。定期收集《北流市辖区河流乡镇跨界考核断面水质情况的通报》和《玉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流江流域(玉林段)监测水质情况的通报》,及时分析研判,对履职不力的及时开展问责处理。针对两个镇出现水质超标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1名镇长进行通报批评,1名副镇长进行警示谈话。

加大追责问责,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倒追环保问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责任追究到位,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科学决策。倒追环保问题的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工作失职、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监管部门或领导干部,严格履职监管,促使环保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形成完整的追责链条。2018年6月以来,对环保领域工作不力及违纪问题问责处理16人,其中处分7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3人,警示谈话1人,持续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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