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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印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细则,在建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分类 全力突破“最后一公里”

玉林晚报 2017-09-28 11:02 大字

资料图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提出,到202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为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玉林市垃圾分类试点始于2013年,并于日前印发了《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力推玉林市垃圾分类工作全力突破“最后一公里”。

亮点实行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根据《管理细则》,居民住宅区收集点应当配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商务、办公、生产区域应当配置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管理细则》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此外,《管理细则》还对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面也作出了规定。如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理,厨余垃圾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其他垃圾可以采取分拣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试点7个小区已推行4年多

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玉林市一直在努力。早在2013年,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试点工作就已有序开展,御电苑、盛世江南、东方巴黎、弘景金色蓝湾、金湾苑、奥园康城、富林双泉7个小区成为玉林市城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同时,重点推进家庭垃圾干、湿分离,鼓励居民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别放置并单独投放,逐步建立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收运系统。

虽然已试点推行4年多,但目前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仍有不少短板,居民自觉意识不够、缺乏制度性约束是垃圾分类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有专家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活垃圾分类只有鼓励性条款,对各级政府职能、公民权利义务、分类行为规范等缺乏明晰的刚性约束和制度规范。如今《管理细则》施行,让垃圾分类有章可循,垃圾分类的监管力度将明显提升,垃圾分类也将得到有效推进。

建设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建

在全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背后,是玉林市正在建设的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玉林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北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博白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玉林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北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进入尾声。玉林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5.37亿元建设,预计今年10月完成一期工程投资4.56亿元,实现两台机组并网发电,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北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年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约25.5万吨,预计年发电量约8931万度,今年年底一期投产后,可以“消化”完北流、容县两地的生活垃圾。

据了解,焚烧技术是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其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都很高,而垃圾焚烧发电则是焚烧方式的一次升级——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达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由此,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垃圾处理后转化为电能,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记者周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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