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叮咚处话民生 ——北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案件
仲夏的天早早就亮了,7时多,伴着闷热的微风,在北流市人民法院院内,执行法官李圣富指挥参加执行的人员列好队,强调一番执行注意事项后,干警一行25人带着执行器械和工具登上执行公务车,向大里镇的六马村出发。经过颠簸的新圩路段,九曲十八弯的大里六马村道,终于到了位于群山围绕下的执行地点——黄岭塘脚下,禤某林家屋角处的泉水井。本次强制执行的是覃某桂等33人诉禤某忠等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一案。
案情回顾
一口水井引发纠纷
覃某桂等33人诉称,他们这个村这个组有覃、禤和胡三姓人家,自古以来至1993年,这三姓人家均是到这个泉水窝挑水吃用,这泉水窝承担了三姓人家的所有用水功能,而这泉水窝位于该组的集体土地,水源是国家地下水。后因人口增多,水不够供应,该组人便于1993年按人口收取资金,购买水泥、砖、沙、石将原来的泉水窝围高、围宽,又买来胶水管,将水井里的水牵引到各家各户。
2016年2月17日,覃胡两姓村民因水管破裂老化和堵塞,需要在该水井处拉多一条胶水管,而禤某忠等人以水井在他们禤家的土地上为由,不允许覃姓和胡姓两姓人家再吃这个井里的水,然后用草堵塞水管,又买来砖、水泥、沙石等在水井上方建了一间房子,将该水井围起来,并锁上铁门,致使覃胡两姓村民没有水饮用。
双方沟通不成,经大里镇司法所、综治办调解无果,该组覃胡两姓村民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禤某忠等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告饮用该水井水原状,对水井有取水使用权。
一审法院判处禤某忠等被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但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禤某忠等被告人也不愿意执行法院判决,原告等为了尽快解决用水问题,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多次调解
固执村民不肯让步
执行法官李圣富接到这个涉及原被告众多的案子后,多次带着书记员下到这偏僻的山村里,勘验现场,沟通了解,一次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对方仍不肯让步,仍坚决认为水井是他们禤家的,覃姓和胡姓人家有水用,无需用到这井水的水。
看到被执行人的态度如此坚决,鉴于原告们饮用水的短缺和热切希望能尽快用上井水,李法官对此案做了积极的应急预案和出发前的准备,在8时多到达执行现场,开始执行。
强制执行
覃胡两姓村民又有水喝了
道路泥泞不堪,天气时而烈日高照,时而大小阵雨,干警们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法警拉好警戒线防止无关人进入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则指挥工人有序地拆除水井上的房子,安装水管,但因水井周围混凝土浇筑的面积大,工程进度不快。听到消息的禤某忠等被执行人带着禤姓的青壮丁,急匆匆地来到执行现场,企图阻止执行,双方矛盾加剧。
“这样的场面必须得冷静,如果不做好领头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将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本来是禤姓和覃姓、胡姓部分村民的事,搞不好会造成两个姓氏家族的矛盾,情况十分危急。”执行局副局长容怀亮一边抹头上的汗珠一边说。他不顾当时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的无理吵闹,找到带头的被执行人,耐心地安抚他们的激动情绪,通俗易懂地释法明理,悉数他们这样不履行判决书义务的种种后果,一次又一次轮流双方疏导,气氛才慢慢缓和下来。
下午5时半,执行得以顺利执结。
“饮水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之一,能够妥善、尽快解决这困扰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的问题,这是我们司法为民的宗旨,毕竟是33户人家的基本生活用水问题,不可小视啊,搞不好会引发社会恶性事件,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执行法官李圣富一边叫法警收拾器械,一边小心地走在雨后湿滑的田埂上说。伴随着一声疲惫但又略带兴奋的“收队”,迎着傍晚略带着田野里金黄的稻谷的香气的微风,干警们踏上了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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