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探索“1+1+1+N”执行团队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谢文杰)为进一步创新执行管理工作,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探索建立起“1+1+1+N”的执行团队管理模式。
该院共打造了八个执行团队,每个执行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N名法警”组成。团队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由其负责团队内案件的统一调度,把握执行团队工作的重点和大局,合理安排团队工作;法官助理对员额法官负责,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接待当事人、主持调解、起草法律文书、查封扣押等辅助执行工作;书记员根据员额法官安排协助做好执行笔录、文书送达、信息录入、整理卷宗等工作。
N为执行法警。该院组建了执行法警中队,对驻执行局法警实行双重管理:由执行局统一调配,日常安排到各个团队,配合强制措施的实施;由法警大队定期开展训练,提升战斗力和效能。同时,成立法警应急中队,对执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重大执行案件,直接与执行人员对接,保障及时抽调法警参与执行。
执行团队新模式不仅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也细化执行运行模式。团队工作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由员额法官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分工,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对案件质效负责。法官助理、书记员相互配合,根据员额法官的指令,完成执行流程中各个时间节点应该完成的工作,并及时向员额法官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在整个案件执行过程中,团队各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到人、无缝衔接。
团队新模式不仅从“层层审批”的旧有模式中解脱出来,而且可以做到“简政放权”,提升执行办案质效。实行新的团队模式后,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形成局长、副局长、员额法官的扁平化管理格局。其中,员额法官在执行团队中处于核心地位,依法独立行使执行事务管理权、案件分配权、案件执行和评议权、执行文书签发权、考核建议权,员额法官对团队所有案件负全责。不仅如此,以后评估、拍卖、下调起拍价、拍卖成交确认、执行款划付等审批权限也都逐渐下放给员额法官,使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审批流程得到精简。缩减案件审批环节,除法律限定的审批权限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分管副院长、局长对其未直接参加执行的案件文书不再审核签发,由员额法官直接签署,大大提升执行质效。
执行团队的组建,将有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开启新形势下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的新路径。各个团队实行包案制,充分发挥团队优势,着力提高执行业务水平和能力,根据任务轻重、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及难易程度作出科学统筹的安排,先易后难,各个击破,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量,亮剑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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