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4陕西籍男子获重刑

玉林晚报 2017-05-12 11:55 大字
参加传销亏了钱,4名陕西籍的男子从陕西坐飞机到南宁,然后从南宁租车到玉林绑架“传销头目”索要赎金(本报曾报道过),大伙还记得这个案子吗?日前,该案终审有结果,4男子犯抢劫罪、绑架罪,两罪并罚,分别被判了有期徒刑18年至20年不等。

从陕西在玉林入户抢劫

还绑人到南宁索要赎金

李某军是陕西人,80后。案发前他在玉州区做传销亏了钱,为此认为传销头目有钱。

2014年12月底,李某军纠集老乡曹某国、杨某发、杨某密谋到玉林抢传销头目的钱财。2014年12月25日,李某军4人从陕西坐飞机到南宁,后在南宁租了一辆汽车来到玉林。然后在玉林城区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范某某后,跟踪获悉范某某的住处。

2015年1月17日早上,李某军4人带着伸缩警棍、胶带等工具,驾驶租用的汽车(已篡改号牌)去到玉林城区某住宅小区范某某租住的房门口处。

12时许,与范某某夫妇同住的彭某某(女)走出房门,李某军4人趁机将彭某某推进屋内,用胶带绑住彭某某,先抢走其身上的现金500元及一台手机。

1月18日零时许,范某某夫妇回来后,李某军4人将两人控制住,李某军用皮带殴打范某某,后捆绑范某某的脚,抢走范某某夫妇身上的现金1700元、4枚黄金戒指、1个钻石吊坠及数张银行卡。逼迫范某某夫妇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李某军、曹某国持银行卡去取现13000多元。

李某军4人得知范某某的大姐在南宁后,便欲向其姐索要赎金。18日12时许,李某军4人挟持范某某上汽车,逼范某某向其大姐索要赎金。晚上,范某某的大姐汇去5000元后,李某军4人到北流市取了钱。

19日凌晨,李某军4人挟持范某某来到南宁入住某宾馆,范某某在被挟持到南宁期间多次被殴打。范某某的大姐在接到勒索电话后,陆续分4次共汇款14500元给李某军4人。1月20日18时许,李某军4人将范某某释放。

1月21日凌晨1时许,李某军4人在南宁宾馆分赃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机关缴获涉案的两枚金戒指、1个钻石吊坠及赃款26900元退还范某某。

与被害人不认识

犯抢劫罪、绑架罪获重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军4人犯抢劫罪、绑架罪,两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至18年不等,并各处罚金4万元至2万元不等。

李某军4人均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院,他们均认为量刑过重,其中李某军、曹某国、杨某发提出,他们只是向被害人追回被骗的钱款,只构成非法拘禁罪。

去年12月,玉林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玉林市中院认为,李某军4人尾随被害人进入被害人的房子并有分工地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威胁,抢走被害人的财物,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去刷卡取现,4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而且李某军等人是入户抢劫,依法应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量刑幅度内处刑。

对于绑架罪,根据李某军4人的供述,他们是随机寻找目标的,之前并不认识被害人范某某,李某军在二审庭审中也供述范某某并没有收过其的钱,且范某某陈述其在案发前并不认识李某军等人,因此,范某某与李某军等人并没有合法或非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李某军等4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的方法劫持范某某,并向范某某的大姐勒索钱财,李某军等4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近日,玉林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李某军4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方晓)

新闻推荐

为了让旅游区更美丽 村民筹资千万元实施房屋风貌改造

本报北流讯4月以来,北流市民乐镇在民乐圩镇至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二级公路沿线实施房屋风貌改造工程。该项工程只限于民乐镇至大容山二级公路两侧各100米可视范围内的房屋,从民乐镇莲塘村起,途经萝村...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