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来北流打工,不幸受伤成残疾人,贫困潦倒曾饿晕倒地。不过,多亏法官的这一举措—— 法官倾情调解 温暖了异乡人的心
打工意外受伤致残,提起诉讼获支持
三年前,为了谋生,湖南人赵某某来到北流市打工。2014年6月,他应聘入北流某砖厂工作。但不幸的是,2015年1月3日早上,赵某某在砖厂里铲泥上料时发生事故,被送北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5天。虽经过医院治疗,但赵某某的右手及前臂功能无法恢复,被玉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伤残等级为四级。“谋生不易,千里迢迢从湖南来到北流打工,没想到却因一起事故变成了残疾人!”赵某某丧气地说到。
然而,让赵某某更加难过的是,事后他找砖厂老板协商工伤赔偿时,砖厂老板表示不愿意支付太过高额的赔偿金。双方协商赔偿不成,赵某某遂诉至法院。2016年12月10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决该砖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费等赔偿费共86393.25元给赵某某。
砖厂老板拒履行,农民工贫困潦倒曾饿晕
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是该砖厂却迟迟没有执行赔偿。北流某砖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2月7日,赵某某向北流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该执行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办理该案,向该砖厂及负责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
原来,该砖厂老板林某也是湖南人。“我们俩都是湖南老乡,平时对他的日常生活也很关照,但是他却把我告上了法庭,太不讲情面了!”林某认为,赔偿本来可以协商解决的,但赵某某却一次次的反悔并诉至法院,因此他赌气拒不履行执行。
由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赵某某找工作处处受挫。独自在异乡的他没有亲人朋友在身边,事故发生后,居无定所,生活极其困难。有一次在维权来法院的路上,赵某某因为身上没钱,连续三天没吃东西,一度晕倒在地。
法官耐心促和解,当事人握手言和把案结
一方不愿履行,一方生活如此困难,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去砖厂做被执行人工作。虽然每一次林某都态度强硬,但执行法官并未打退堂鼓,继续耐心劝说被执行人。
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心生一计,将林某带至赵某某住处。那天,当李某看到赵某某一个人在异乡,因伤至今不能劳动,家徒四壁,生活极度困难,林某的心理出现了动摇。“因为在你厂里受的伤,赵某某现在找工作到处被拒,很多单位不愿意接受伤残人士。同是湖南老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心有不忍的林某现场答应先支付1万元给赵某某解决眼前的生活困难,其余案款表示愿意和赵某某协商解决,但表示目前因砖厂效益差无能力一次性给付清。
3月14日,执行法官约双方到法院,依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北流某砖厂同意支付赔偿款1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赵某某,赔偿款分4次支付,在2018年春节前支付清。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赵某某脸上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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