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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的男子只在夜里出行

玉林晚报 2016-03-02 10:34 大字

白天躲在房里不出门,只在夜里出行,有问题!北流群众发现了男子的异常行为,向北流陵城派出所的民警报了案。一查方知,男子原来是一名在逃人员!

“城南一路某某出租屋近期有一名男青年总是半夜出没,活动异常。”2016年2月19日凌晨,一名群众急匆匆向正在巡逻的陵城派出所民警报了警。

一定有问题!庞卫副所长一边派人对男子租住的地方进行摸底,一边通过走访群众及查看以往积案对男子进行调查。经过两天的相片对比等信息核查,很快,核实了租住在这间出租屋里的男子,正是2011年7月一起故意伤害案在逃人员陈某某。

实施抓捕!就在民警准备对陈某某进行抓捕时,他却像人间蒸发一样失去了踪影。

民警经过进一步侦察,发现陈某某已离开北流逃往玉林,并查知了他落脚的地方。2月21日凌晨4时,民警马不停蹄赶到玉林市一处出租屋内,在玉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落网的陈某某交代,其于2011年11月26日晚,和陈某华、林某彬、陈某明等人在北流市沿江路某某酒吧的舞池玩耍,期间因小事与李某虎发生口角后,用刀、水管等将受害人李某虎和谢某伟当场殴打致伤。

事发后,陈某某一直不敢回家,并逃逸在外。岂料在外逃逸了近5年后,近期刚刚偷偷回到北流并租屋住下时,就被群众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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