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活查封”维护三方利益
某银行给急需周转资金的公司借出了600万元后,却被拖欠还款,一查发现,该公司在另外的银行也有一笔600万元的逾期不还贷款记录。10月27日,北流法院民二庭在依法对债务人公司器械进行查封时,却发现公司面临困境,查封生产器械无疑雪上加霜。为维护三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巧用“活查封”的方式,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又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借贷600万扩大生产,经营不善无力偿还
今年5月29日,北流市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为加大投入扩大生产,与某银行的北流支行(以下简称北流支行)签订了《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向北流支行借贷了600万元,还款到期日为2016年5月16日。同日,龙某光、梁某某、龙某与北流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以个人财产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期间,由于电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短缺,出现了违约欠息的行为。北流支行调查了解到,电子公司同时在另一商业银行也有600万元贷款逾期不还。原来,该电子公司经营出现了危机,无力按约偿还北流支行的贷款。
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10月8日,北流支行向北流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电子公司归还所欠贷款本金600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保证人对电子银行所欠全部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流支行对电子公司抵押物拍卖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日,北流支行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查封方式起争执,法官以“活查封”解难题
10月28日下午,北流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在庭长林惠志的带领下,来到电子公司,对公司进行查封保全财产。
“公司产品销售不景气,面临经营上的困难,二楼的生产设备已经闲置一年多了。”在法官对该公司运行、工人生产等情况进行了解时,该公司车间主任告知目前公司正处于困难时期:“现在一楼车间还在生产,只有10多个工人上班,勉强维持下去。”
“我们要对相关设备逐一清点,列好清单后,再对公司财产进行查封。”民二庭的法官向车间主任解疑释法后,希望公司员工积极配合查封工作。
在沟通中,车间主任向查封人员表示,目前车间还在生产,工人还在工作,如果贴上封条,机械设备用不了,无疑对公司的经营雪上加霜,并提出不以贴封条的形式查封,另行办法,但遭到了北流支行的人员的否决。
双方态度十分强硬,互相不肯让步。“财产查封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在设备上都贴上封条。列好设备清单,张贴好查封公告也是可以的。”参与查封工作的林庭长提出了解决办法,既保障电子公司继续使用设备进行生产,又能有效保护债权。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积极配合法官完成查封保全财产工作。(记者黄清通讯员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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