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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如何带动大农村

玉林日报 2013-01-04 04:03 大字

编者按:《中国经济时报》1月3日头版头条刊发了通讯《小城市如何带动大农村——广西玉林的统筹城乡发展路径》。本报今日予以全文转载,敬请垂注。

进了城,享受到城市的繁华与便利,还不想放弃当农民的权益?没问题!

这是玉林市作为广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做出的独特安排——在8年过渡期内,进城落户的农民享有“城乡兼具”的身份待遇,可以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权益,并保留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农民种粮直补和与土地相结合的各种补贴。

自2009年主动探索统筹城乡发展,并成为广西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玉林在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体制、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大胆地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小城市带动大农村”的特色道路。

“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份待遇,可以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权益,并保留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农民种粮直补和与土地相结合的各种补贴。

自2009年主动探索统筹城乡发展,并成为广西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玉林在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体制、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大胆地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小城市带动大农村”的特色道路。

“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

2009年,广西在启动统筹城乡试点工作前,起初只选择首府南宁作为试点城市。由于彼时玉林已经开始尝试做这件事,并且颇具成效,最终,玉林被破例加入,与南宁一同成为广西第一批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城市。

“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玉林还不能说已经做到最好,但我们动得早。我常常提醒玉林的干部,不要起了个大早却赶个晚集,玉林必须做出创新性的东西。”玉林市委书记金湘军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玉林是广西的农业大市、第二人口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80%以上。金湘军说,与经济总量大的城市相比,玉林的城市经济较弱,但农村经济基础较好。国内其他统筹城乡试点城市,有的是“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有的是“大城市带动小农村”,而玉林是典型的“小城市带动大农村”。

按照玉林的统筹城乡发展思路,着眼点是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要想实现“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就得先从土地这一核心要素开始,其基本途径是土地整治和推进土地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们家两口人,就能住上这个总共150多平方米的3层小楼,而且水电安装到户,落水管也有,还有独立的化粪池。”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大路村的村民告诉记者,2013年1月就可以着手装修新房了,房子交到他们手中时,外墙都按照统一装修标准贴砖,安装了铝合金窗和钢木门,还附带有车库。

大路村外出务工的村民很多,这使其成为玉州区经济基础较好的村,但也造成了“空心村”的现状,而且村民居住分散,土地浪费严重。在大路村统筹城乡发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村民将集中居住到新建的楼房里,每平方米只需支付900元,政府另给予每人1万元的装修补贴。据当地干部介绍,大路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总面积39.7公顷的拆旧地块可复垦为39.51公顷的农用地。

按照玉林市的要求,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三化”,土地收益和新增的农业用地优先用于“三农”。

通过实施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全市可使100万农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中,10万亩宅基地复垦为耕地,100万亩基本农田实施整理,10万亩产业发展用地得到落实。

由于农民可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加上玉林建立了2个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19个乡镇级服务中心,农民可以很方便地办理相关手续。如今,玉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到76.01万亩,实现了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的71.3%。

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大批经过流转的土地上建起了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蓁蓁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实验区花卉基地、现代农业茂林村示范园等企业项目不仅得到充分发展,还为周围的农民提供了大批工作岗位。“原来这些土地一亩50万元都没人要,现在产业园区周围的土地已经涨到了200万元一亩,农民能够获得的租金收入更多了,另外农民还能有工资收入。”玉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刘靖森对本报记者说。

玉林市委统筹城乡工作部是2012年10月玉林市委专门新设的机构。该部常务副部长陈运桥向记者介绍,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玉林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方式,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建‘三大合作社\’,建立起‘人人是股东,家家有股份,年年有分红\’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根据玉林市统筹城乡工作部提供的数据,目前玉林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6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积达到50%,户均增收超1000元。

让农民“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

统筹城乡发展,并不仅仅是赶农民上楼、进城,更重要的是,“洗脚上田”的农民能不能在城市谋生,愿不愿意当市民。

在玉林采访,许多当地官员对记者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不能只求地理上的一体化,更应实现观念意识的一体化、生产生活方式的一体化、经济和社会形态的一体化。

北流市是玉林乃至整个广西经济基础较强的一个县级市。北流市委书记李玉振认为,农村发展的资金来源,还得靠工业和现代化农业提供。同时,工业和现代化农业又兼具吸收进城农民的职能。 “我们有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玉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这带动种养业向规模化发展。还有荔枝、油茶、提子、花生等规模种养基地600多个。作为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也发展到190家。这为我们的农民提供了很多工作岗位。农民‘失地不失业\’,就能在城市生活下去。 ”

“当然,要让农民真正认为自己成了市民,还得让他们能与市民享受平等的、非歧视性的基本公共服务。首先得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其次是让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农村。”金湘军对记者说。

玉林打破了城乡流动的户籍 “壁垒”,实行城镇落户条件、城乡居民自由迁移限制条件“两个放开”,建立了城乡一体化户籍、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转户入城的农民除享有农村土地权益、农村优惠政策和补贴外,还可同步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城镇居民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及低保待遇,使农民由在城镇落脚变为在城镇落户,全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金湘军说,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玉林建立了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从土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投资农业和为失地、无地农民提供参加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的费用。

尽管玉林给予了农民政策方面的优惠,但仍然有些农民不愿进城,他们习惯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和氛围。对此,玉林因地制宜,通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撤镇改街、撤村改居,并扩大县级权力和乡镇权力,同时加快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既满足了农民留在故土的愿望,又能让他们享受到统筹城乡发展的成果。

记者在容县十里乡大坡村看到,村里有文体活动中心、舞台和灯光球场,街道两旁小商铺林立,小到杂货铺,大到卖电脑的商店,仿若一个小镇。“我们引导农民从零星小村向大村集中,大村向居民区转变、发展,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成为人口、产业、市场的集聚点和城乡的连接点,形成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低成本进入、低成本发展\’新格局。”容县县委书记朱向东告诉记者,目前,在容州镇峤北村,六王镇的六王村、古泉村,灵山镇的灵山村,杨梅镇的六荫圩等地都集中建设了这样较大规模、高质量的农村新型社区。

与此同时,政务服务也下到村一级。玉林市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心户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市11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了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政务服务站534个,中心户政务服务点1566户。

从3年多的实践来看,玉林的城乡发展呈现出“缩小、协调、均等”的趋势,即:城乡收入差距加速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数据显示,玉林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2008年的3.43∶1缩小到2011年的3.12∶1,连续3年低于广西平均水平。

金湘军说,现在玉林的思路越来越清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将由“试水区”迈向 “深水区”。按照2012年9月出台的《玉林市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玉林将继续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农村产权制度等四项重点改革,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规划建设、城乡产业布局、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会事业和城乡政策措施“六个一体化”。

玉林的目标是:到2015年,工业化率达到4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为2.5∶1,成为广西城乡一体化的示范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工业化率达到7.7以上,城镇化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1,与全区、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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