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陈法官垫付100元

玉林日报 2012-10-21 04:34 大字

“陈法官,您一定要收回这100元钱,你为了我的事跑前跑后,怎能让你还贴钱呢!”10月15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北流市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找到了陈法官,执意要返还100元执行款。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0年8月20日,杨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同村的张某借款5.6万元,在返还6000元后,剩下5万元一直没有偿还。张某经反复催要无果后,于2011年11月向北流市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返还借款。2011年12月10日,北流法院判决杨某返还张某5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2年3月,张某向北流市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经过反复做杨某妻子的思想工作,终于和杨某取得联系。但杨某表示因经济紧张无法按时还钱,希望法官能够缓缓期限。经过法官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杨某于2012年5月12日偿还2万元,于2012年10月12日前偿还余下的3万元,以上还款如果有一次没有按时归还,张某有权要求按照判决书执行。”

杨某委托妻子梁某送还张某2万元现金。然而,双方在清点钱款时发现里面有一张百元假币。这让张某大为恼火,对杨某的诚意表示怀疑。当场提出反悔,要求法院按照判决书继续强制执行。眼看修复的关系就要破裂,如果双方关系闹僵,案件就很有可能陷入被动。案件承办人陈法官没有犹豫立即自掏腰包拿出100元现金交给张某,亲自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从有利于案件执行、有利于债权实现的角度,动员张某继续履行和解协议。在执行人员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后,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10月12日,杨某偿还了最后一笔欠款,但没有提起那100元假币的事。张某知道情况后说:“法官为我的事真没少费心,怎么能让法官出这钱呢,他杨某不给,这100元我还给陈法官。”

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新闻推荐

北流——发放农村垃圾收运设备

从10月上旬开始,2012年北流市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垃圾收运设备陆续发放,这标志着该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首批垃圾收运设备正式启用。据悉...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热门评论陈法官垫付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