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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女老师被刑拘

玉林日报 2012-07-09 05: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陈兰)北流市某幼儿园一年轻女老师,无证驾驶摩托车并搭乘两位同事外出,因不小心观察路况造成摩托车翻倒,其中一乘客跌成重型颅脑损伤,经治疗无效死亡。7月3日,这位女老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29岁的小璐(化名)是北流市某幼儿园的老师。5月27日星期天,她与另两名年轻女老师小云、小莉(均为化名)闲着无事,约定到容县采摘杨梅体验生活的乐趣。没有驾驶证的小璐驾着摩托车由北流往容县方向行驶,行至国道324线十字铺路段时,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驶过一小水窝时车辆跌倒,造成自己与2名乘客受伤。当时,小璐与小云戴了安全头盔,小莉只戴了一顶太阳帽,结果小莉头部受伤,经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当时为了抢救受重伤的小莉,大家都没有报警,后来是小莉家属报警备案的。北流市交管大队第三中队民警接案后立即到现场勘查后作出责任认定,此起交通事故是由于肇事者小璐驾驶技术不熟练,在没有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行造成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小璐应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小云、小莉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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