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因感情不和夫妻分居十二年 法官细心调解了结多年恩怨

玉林日报 2012-03-30 05: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谢文杰姚春艳)3月26日,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大罗与被告小琴于1993年经人介绍认识,于1995结婚,并于1996年生育一男孩。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原告自2000年以来,就一直在外打工,与被告分居至今。原告遂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小琴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被告在法庭庭审审理中提出欠有共同债务5000元要双方分担。

考虑到本案原告大罗长时间外出务

工,基本上没有回过家,对家庭尽义务较少,夫妻分居12年多,原告大罗12年来曾试图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办案法官倾力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争将多年来的积怨化解。动员双方亲属以拉家常的方式劝导当事人,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和子女着想。并向双方宣讲国家法律与相关政策,释明诉讼中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小琴同意与原告大罗离婚,婚生儿子随被告生活,原告自愿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原告愿意分担所欠共同债务2000元。

至此,一桩纠缠12年的婚姻得以解决,一场积怨已久的矛盾得以化解。

新闻推荐

梧村纪念裴九娘民俗活动增添文化味

□本报记者邱临摄影报道4月7日(农历三月十七),是北流大容山脚下各乡镇举行裴圣诞民间非遗民俗活动的纪念日。其中,新圩镇梧村的裴圣诞是这些乡镇中最热闹的,今年的特别之处是...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