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强保障服务大局重监督
2011年,玉林市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为推动富民强市新跨越、建设幸福和谐玉林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回顾总结2011年玉林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本报开辟“2011年玉林市反腐倡廉工作回眸”栏目,陆续刊发系列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监察是其中重要内容。2011年,玉林市行政执法监察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抓好执法监察“四大战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开展285次专项执法检查,纠正整改187个问题,提出5项监察建议,立案查处78起违纪违法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50多项,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化“四大战役”保发展护民生
针对执法监察活动范围广、任务重、牵涉部门多的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了推动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按照自治区的部署,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深化执法监察“四大战役”,形成了纪检监察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头推进的工作格局。
“经济发展攻坚战”取得新突破。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促进经济发展专项督查、扩大内需和工程治理联合督查、水利建设专项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市场价格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共查出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补偿、职工安置等处理不当等63个问题,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实行全程介入、全程跟踪、加强监督。如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对玉铁高速公路沿线的征地拆迁遗留问题进行督查,现场解决问题40多个,对其中16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2011年,全市中央投资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工建设,自治区和玉林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土地资源保卫战”取得新成效。通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土地法律法规制度、土地卫片执法专项检查,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国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用地154件,结案154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2人。
围绕中心强保障 服务大局重监督
“生态文明守护战”取得新成果。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清查全市重金属企业,重点详细清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此外,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管,督查验收全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8个,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当地群众。全年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取缔关闭非法企业10家,停产治理4家。
“安全生产防御战”得到新巩固。通过组织了全市981家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出1238项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参与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全市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19起,责任追究1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
开展专项治理 造就廉洁工程
玉林市坚持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开展“三清三规范”:一是清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决策与审批;二是清查“暗箱操作”,规范项目招标与投标;三是清验工程质量,规范项目实施与监督。
全市对500万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265个工程建设项目和208个非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还对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滚动式摸底排查,排查出问题186个,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玉林市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案件重点督办、挂牌督办、办理通报等制度,充分调动各级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益,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了8批56个督查组近250多人次,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约谈86人(次),对18个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对39个单位、45名人员进行了问责;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
推进制度建设 强化固本清源
在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同时,玉林市执法监察工作紧扣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并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推进招投标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诚信教育,建立了玉林市企业诚信承诺书、诚信保证金等制度。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各种失信行为,建立玉林市招投标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10个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列入玉林市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档案。
公共资源交易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筹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决策、监管、操作“三权分离”,解决了过去公共资源交易“同体监督”、“管办不分”等问题,加快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操作程序,对交易行为的监管日益规范,全面打造“阳光招投标”工程。至2011年底,全市已建立了3个市级和9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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