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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未碰家中娇妻

玉林日报 2011-11-02 06: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谢文杰钟松毓)10月25日,北流市法院成功调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莉莉和小锋2003年初在北流结婚,婚后两人的相处还算和睦,但是自从2004年7月生下一女儿后,小锋便以各种理由拒绝与莉莉过夫妻生活。开始时,莉莉对此并未放在心上,以为是因为小锋工作繁忙,过段时间就好了。可是,这一等竟等了7年!至今,双方已经有7年未过夫妻生活了。期间,莉莉也常常表示出对小锋的关心,多次对小锋劝说:若是身体有异,应及早就医。身为医生的小锋,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当然是心知肚明,每次均以各种理由敷衍妻子莉莉的好意劝说。莉莉渐渐对丈夫小锋起了疑心,开始对丈夫进行调查,今年终于发现丈夫小锋早就在南宁有了“小三”,更加令莉莉气愤的是,小锋和“小三”在2008年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无法忍受丈夫出轨的莉莉,于2011年8月31日向北流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并请求小锋赔偿其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

主办法官承办这起案件后,多次对双方做思想工作,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对有重大过错的小锋进行教育和劝解。最终,莉莉和小锋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锋一次性赔偿莉莉18万元,并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给自己与莉莉生的女儿,直至其年满十八岁。(文中莉莉和小锋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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