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保护费”不然砸你厂 一男子强行向铸铁厂索取“保护费”,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谢文杰)北流市大里镇一男子强行向一铸铁厂索取“保护费”,1月11日,陈某被北流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今年32岁的陈某是北流市大里镇农民,2009年4月8日晚上,陈某伙同他人窜到北流市大里镇某铸铁厂威胁陈老板,称这一地段由他“管理”,要求陈老板每月交纳所谓的“保护费”,并称如果陈老板不从,便会像以前一样继续往工厂内投掷石头,并随时闯入工厂办公室损坏财物,在陈某的多次威胁下。陈老板出于担心铸铁厂及家人的安全,被迫于4月8日晚让其女儿亚梅把1200元钱交给陈某等人。
法院综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况及认罪态度,对陈某作出判处拘役四个月并退赔1200元钱给陈老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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