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赚21元运费 货车严重超载致两死四伤
本报讯(钟维聪)近日,翠屏区的汪某为多得21元运费,自卸货车严重超载,在宜宾县高场镇开往柏溪方向,在高场小地名唐村路段,与一辆轻卸货车先发生挂擦后,又先后撞上了一辆摩托车和停靠边的两辆小型客车,致两死四伤的交通事故。
汪某从宜宾县高场镇打鱼村沙石场运沙石到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商混站,每吨运费7.5元,汪某每吨可得0.75元运费。6月8日下午5点过,汪某在宜宾县高场镇打鱼村沙石场装载了沙石43吨沙石,自重17吨,在沙石场称重后,总重达到了60吨,核载15吨,因此超载28吨,自己可多得运费21元。汪某在明知严重超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仍按此重量运往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
在途经宜宾县高场镇小地名唐村路段时,经过一下坡道段后,转弯便发现同向右侧停放了一辆小客车和一辆面包车,相向方面来了辆货车,在与对方货车会车时发生挂擦,由于车速相对较快,而且严重超载,虽踩下刹车,但还是因为速度惯性,撞上了同侧的一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和小客车驾驶员王某当场致死,并造成小客车内3名乘客和搭乘摩托车的1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宜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出勘了现场和开展了善后处理工作。
日前,宜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汪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停造路边的两辆小客车驾驶员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汪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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