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首例考试作弊案告破 涉川滇两省
[摘要]涉川滇两省
抓获嫌疑人现场
□孔凡于 贺燕飞 文/图
2017年2月28日至3月7日期间,在宜宾县柏溪镇建中驾考培训中心,监考民警先后四次发现有考生在驾校科目一、科目四考试中作弊,并从作弊者身上搜出用于作弊的电子设备。一直以来,驾考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接到报案后,市、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宜宾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过3个月的连续攻坚,成功破获全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涉及宜宾市、昭通市组织考试作弊案30余起,查获作案车辆一台,电子作弊设备五套。
专案组深挖细查
锁定犯罪嫌疑人
由于此类案件在宜宾市范围内属第一起,无经验可借鉴。办案民警便将被查获的四名作弊考生作为突破口着手展开调查。
通过询问发现,四人作弊手段高度相似,均是在宜宾市交警支队附近找到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联系另一名陌生男子。陌生男子于考试前一小时左右,驾车到考场附近将用于作弊的摄像头、微型耳机等设备交付考生并安装测试,考试过程中通过安装在考生领口位置的摄像头将考题传输出考场,考场外另一人通过通话器和耳机将考题答案告知考生。
民警对作弊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很快便锁定一名为姜某某的中年男性。民警再将姜某某的照片交作弊考生辨认,考生指认此人正是中间人。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没有即刻对姜某某实施抓捕,而是继续跟进。
通过对姜某某的深入调查,分析出在考场外提供和安装作弊装备的嫌疑人为王某。同时,专案民警根据考生提供的嫌疑人考前驾车到考场附近交付设备的信息,查明了作案车辆,并查实该车主正是王某。
进一步循线追踪
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专案组决定即刻对王某、姜某某二人实施抓捕。通过对王某所驾驶车辆的精准分析,得知王某长期在柏溪镇二二四附近活动。4月14日,专案组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将正在建中驾考培训中心附近作案的王某抓获,并当场查获用于作弊的电子设备两套。同时,在宜宾市交警支队附近连续蹲守了五天的另一组民警也将姜某某成功抓获。
王某、姜某某二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经查,此案中,由姜某某为中间人网罗驾考学员,王某负责当面提供用于作弊的电子设备给考生,再由徐某某通过电子设备将正确答案实时远程传输至考生。
作案后,每名学员支付中间人4500元至5000元报酬,中间人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王某2000元至3000元,王某再微信转账支付徐某500元。
通过进一步深挖,专案组查明,王某因事务繁忙,于去年12月及今年3月先后两次打电话让其朋友莫某某从云南绥江到宜宾帮忙其安装作弊的电子设备。至此,该案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浮出水面。
辗转千里追捕
嫌疑人全部归案
通过前期细致的工作,专案组已掌握了该犯罪团伙大量的作案证据,决定全面收网。办案民警先后三次前往莫某某长期活动的云南省昭通市区、绥江县等地对其实施抓捕。6月12日,慑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莫某某主动到宜宾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此时,本案最后一名嫌疑人徐某某仍然在逃。通过县局合成作战中心分析研判,发现徐某某近期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县活动频繁。6月13日,专案组民警赶往泰兴。当晚,县局合成作战中心掌握到徐某某当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有短暂的活动的信息。
专案组民警在泰兴蹲守三天未果后,决定前往丰县赵庄。到达后,民警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抓捕。当时正值丰县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活动,民警借机到其家中上门走访,当场抓获正在家中睡觉的徐某某。至此,本案主要嫌疑人全部归案。
查清犯罪事实
案件成功告破
除已经查获的四起案件事实以外,专案组进一步对其余三十余名学员以及中间人逐一展开调查。截至目前,专案组查清该团伙在宜宾、昭通等地通过同样的手法作案三十余起,非法获利十五万余元。该案侦办过程中,专案组还抓获了以同样手法在宜宾组织作弊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该案的成功侦破及时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同时为以后办理类似的案件积累了经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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