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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宜宾法治绘新篇

宜宾日报 2017-04-30 06:12 大字

(上接第一版)

“我们每月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95%以上的民事纠纷都能在社区内调解成功并予以化解。”刘晓琳说,如今的同济社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居民间早已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村子越来越美了,游客也越来越多了。

改革不息,创新不止。同济社区的创新与探索只是宜宾基层法治治理成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宜宾依法治市工作在依法治省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优秀实践奖”,有3个县(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9个农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7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所、省级10所、市级111所。宜宾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宜宾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法治宜宾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这一份实干铸就的成绩清单足以说明宜宾在夯实基层法治治理根基上所做的努力。

监督检查更加有力

踏石有印,抓铁有痕。健全落实依法治市重点项目清单制度、依法行政责任主体制度、依法行政政务公示制度、“一把手”依法行权评估制度、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评估制度、法治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法制工作监督机制的制定,有效为宜宾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保驾护航。

为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宜宾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宜宾市委印发了《宜宾市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宜宾市公务员学法制度(试行)》《宜宾市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8个市直部门按一定分值对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权进行综合评估,从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决定权、依法行使执法执纪权、严格行使财经管理权、有效行使干部管理监督权、科学行使领导推动权六个方面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在法治工作的运行监督方面,宜宾市建立了“555”法治监督体系,即充分发挥“人大、纪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媒体”等五大主体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人大问询、督查暗访、法治评估、目标管理、述法问责”等五类监督方式,突出“关键少数、依法行权、规范司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五大重点,形成了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而切实强化对依法治市工作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

此外,市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切实提升人大对法治建设的监督效力。制定并严格执行《宜宾市法治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宜宾市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收集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发布《依法治市工作通报》65期,同时由领导小组领导带队,联合市纪委、市委督查室等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发布《督查通报》3期,对落实不及时、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醒、督促,对提醒、督促后依然行动不力的个别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进行问责,确保监督检查从严从实。

为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去年,宜宾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部署,结合宜宾市实际,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政治协商机制,指出要以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为基本形式,开展中共宜宾市委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协商,并通过召开“双月协商会”、专题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建立民主党派意见建议“直接车”制度等形式,积极与各民主党派开展协商,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不仅如此,市政协还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通过协商、视察、调研等途径和方式,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行政执法、政风行风转变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民主监督。

改革创新助推发展

没有人民的参与和支持,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和力量智慧的源泉,也是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近年来,江安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首创了法治委员新模式,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增设法治委员,全县753个基层法治委员切实担负起普法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决策审查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组织引领员的职能职责,带头带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使村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民风得以转变,推动着该县法治化整体水平的提升。

“自从村上有了法治委员后,普法成常态了,群众也依法办事了,邻里间的关系变得和谐文明,产业得以专心发展,生活变得有滋有味,群众对党委政府很满意……”近日,家住江安县怡乐镇的村民谈起“法治委员”新模式所带来的改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此外,为不断健全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2016年10月,宜宾市出台了《宜宾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就全面推进和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市总工会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当前企业工资分配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宜宾市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普遍建立,为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的民主管理搭建了平台。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发展无止境,改革永远在路上,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重而道远,面对成绩与挑战,宜宾将乘风破浪,砥砺前行,共绘宜宾法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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