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农业 开发红线怎么划?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2014年湿地公约组织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湿地与农业”,宣传口号是“湿地与农业:共同成长的伙伴”,目的是突出“湿地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一主旨,着重强调湿地与农业相互依存的关系。
四川湿地农业的发展现状如何?记者日前从基层和相关厅局发回报道。
□本报记者 王成栋
个案调查
打造生态观光农业湿地公园的双赢模式
“夏季,这里全是荷花,美得很。”1月22日,宜宾县永兴镇颜家村外,国红藕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向国红指着空荡荡的荷塘说。颜家村属于去年12月成立的省级湿地公园——荷莲省级湿地公园的一部分。“这里以前就是种莲藕的地方。”永兴镇镇长赵勇介绍,荷莲省级湿地公园占地138.7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91.09公顷。当地种植莲藕等水生植物已经有20多年历史,“只是过去不成规模,没有品牌,经济效益不是很好。”
向国红的记忆里,经济效益的转折出现在2011年3月。当时退伍一年多的他,通过宜宾县农业部门从湖北引进产量更高、口感更好的莲藕品种,并联合180多农户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当年就喜获丰收。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藕种成本1000元左右、土地流转费用600元、人工管理等成本700元,每亩产藕2500公斤,售价4元/公斤,“刨除销售、储存成本,每亩纯利润在6000元以上。”去年,合作社总收入在1300万元以上,参社农户平均纯收入3万元以上,较三年前翻了一番。
据了解,在荷莲省级湿地公园内,专业合作社有两个,常年种植莲藕在2万亩以上,产值上亿元。同时依托荷莲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旅游。2013年,永兴镇湿地农业及相关产值超两亿元。“其实,我们这里应该算是生态观光农业。”赵勇认为,以种植水生植物为辅助手段修复湿地环境并增加经济效益,是保护性开发湿地的一种模式。
普遍问题
哪些湿地能开发生态红线怎么划?
1月24日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提出划定湿地等生态红线。
根据2012年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统计结果,四川省现有湿地面积370余万公顷,占国土面积7.7%,其中沼泽湿地117.6万公顷,人工湿地207.2万公顷。
由于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等尚未出台,许多本该保护起来的湿地,农业生产仍在继续。“严格意义上说,湿地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开发。”省林业厅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副站长顾海军说,发展湿地农业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哪些湿地满足农业生产的条件,“有些原本已经很脆弱的湿地,搞农业肯定不行”。
有业内专家建议,发展湿地农业必须谨慎,引进外来物种、修建设施,都可能对湿地产生影响。发展湿地农业,首先要保证湿地自然环境不受到人为污染和破坏,其次要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不受干扰。“引进一个新的品种都需要试种,观察一段时间。”宜宾县农业局蔬菜站长卢立斌介绍,2010年前后,当地农业部门对湿地公园内的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无公害农药。“湿地和农业的结合,现在看来还有很多问题,这是个系统工程。”省林业厅湿地中心相关负责人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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