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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 “一月一学法” 增强干群法治意识

宜宾日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群鱼社区召集部分村民代表进行“一月一学法”。工作人员整理教案、试卷等资料。依法治理办工作员批改“一月一学法”试卷。集中学习。

□本报记者 金萍 陈戎 何川 摄影报道

“上门给村民讲法是乡上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的一个内容,每月该乡确定一项学法重点,把每月的乡镇中心工作与普法学法紧密结合,让老百姓容易接受。”兴文县仙峰苗族乡群鱼社区相关负责人说,这是自2014年3月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以来,仙峰苗族乡针对少数民族乡的实际,对实施普法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位于海拔1300米高的乌蒙山区,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全乡辖10个行政村、2个社区(村)和1个社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0.1%。而就在这样一个偏远的高寒山区少数民族乡,却率先在全市开展了“一月一学法”活动,让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渐浓。

“我们乡是全县海拔最高的高寒山区少数民族乡,这里汉、苗混居,群众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邻里矛盾时有发生,信访不信法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该负责人表示,为解决这些问题,2014年初,仙峰苗族乡、村(社区)都建立了依法治理、“一月一学法”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各级党组织书记担任,并制订了“一月一学法”活动方案,重点抓住农村、学校、企业三个板块,组织村组干部、学校师生、企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防火条例》《食品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信访工作条例》《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坚持月月学月月考,促进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此外,为确保学法工作有效开展,全乡还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学习制度,将学法用法与评优考核挂钩。

“一日学法,终身受益。苗、汉两族群众已经尝到了学法的甜头。”家住仙峰苗族乡群鱼村的村民杨明翠乐呵呵地说,“一月一学法”活动开始后,乡民们把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了自觉行动,全乡矛盾纠纷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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