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会期半天。股东或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为上午9:00—9:50。
二、会议地点
宜宾酒都饭店四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专署街50号)。
三、会议议题
(一)《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历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修改版)〉的议案》;
(四)《关于增补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良贷款利息减免审批权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1年9月24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原已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在授权期内的可不再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受邀嘉宾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点。宜宾农商银行辖内营业网点。登记营业网点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并同时提交相关登记手续。确因在外地无法前来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登记,或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9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提交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外,应面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提交前述资料外,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五)特别规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即3221.20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即16105.99万股)。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六、会议出席方式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当日,按登记入场的时间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在股东大会会场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未进行会议登记且未在规定的登记入场时间内到达会场的股东,经身份核实后可以进入会场,但不参与投票表决。
七、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务必按照登记入场时间到达会场并按要求登记进入会场。
(二)与会股东(委托代理人)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告发布地点:《宜宾日报》及“宜宾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者不得出席会议。
(六)会议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付茜,电话:0831-8243725
曾钢,电话:0831-8233456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146号
传真电话:0831-8233499
邮政编码:644000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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