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检察院 立足公益诉讼 保护长江生态

宜宾日报 2021-02-06 00:51 大字

本报讯(苏姗 记者田琴)近日,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廖某某、吴某某、鲁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廖某某等三人分别被翠屏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承担公益诉讼提请的赔偿、修复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费用100余万元。

这起发生在临港经开区的非法采矿案,是截至目前宜宾市检察机关提起赔偿金额最大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对于各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专项监督、源头治理、精准服务”,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全力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0年,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9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6件。督促修复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等25.53亩,督促整治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42亩,追收国有土地出让金1.2853亿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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