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房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报讯(公积金宣)近日,宜宾公积金中心出台提取新政,支持全市既有住房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该政策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既有住房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满足既有住房加装电梯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频次和额度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提取个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因加装电梯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后所产生的个人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满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频次和额度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提取个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区县住建部门审定的老旧小区改造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后个人分摊的实际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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