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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榜样——弘扬时代风尚 检察系统的“拼命三郎” ——访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宾

宜宾日报 2017-06-06 04:09 大字

[摘要]——访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宾

□本报记者 郑兴隆 张桦

近期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睿智正直的反贪局局长侯亮平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也有这样一名检察干部——该院党组副书记赵宾。他在反贪一线一干就是32年,即便身体严重透支而患上疾病,仍然坚持通宵熬夜办案,因而被同事们称为检察系统的“拼命三郎”。

勤政务实

32年办案400余起

55岁的赵宾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一直摸爬滚打在反贪一线,一干就是32年。从书记员、检察员到反贪局副局长,从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到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无论身居何职,他始终坚持勤政务实。由于工作出色,他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干部”、“人民信任干部”等荣誉,2013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从事反贪工作,需要立场坚定、胸怀大局。“赵宾同志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极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这是同事们对赵宾的肯定。而赵宾则深知肩上的重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反贪工作,把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作为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有效途径,确保各项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赵宾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一方面,他认真谋划工作思路,以民生热点案件为重点;另一方面,他身先士卒,亲自主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32年反贪工作生涯,赵宾主办、参办、领办案件40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他办理的某单位领导私分国有资产157.5万元、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领导挪用公款1300万元、某企业集团负责人受贿150万元等一系列案件的告破,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反响,翠屏区反贪局荣获四川省先进反贪局荣誉称号。

廉洁自律

4个“从严”防止“灯下黑”

打铁还需自身硬。赵宾知道,从事反腐倡廉工作,必然面临诸多诱惑,只有以身作则从严要求队伍,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才能有效防止“灯下黑”,维护检察队伍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面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赵宾始终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并提出了四个“从严”:从严要求自己、从严要求干警、从严要求家属、从严带好队伍。正是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他所带领的队伍从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在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针对部分年轻干警对工作积极性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等问题,赵宾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反贪干警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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