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上旬召开
[摘要]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上旬召开
本报讯(吴江 记者 秦莉萍)昨(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全体会议,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决定: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年1月上旬在翠屏区召开,会期预计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宜宾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宾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宜宾市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宜宾市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关于设立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宜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并审议了任免案,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重光辞去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评选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的报告及说明(书面)并评选了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决定杨玉泉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孙重光辞去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杨玉泉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和任免案。
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秘书长王历智和委员共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宁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旭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列席会议。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民宗外侨工委主任、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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