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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伤人 法院开庭到小区

四川法制报 2016-11-24 10:08 大字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沙坪法庭来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禁城小区,采取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一件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这是该院首次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小区审理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干部、小区居民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5年6月13日下午,刘某某受宜宾市某装饰公司安排,在紫禁城小区7栋楼天井内从事天然气管道刷油漆施工时,被楼上掉下的砖头砸中头部,受伤严重,后被120送往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截至2015年6月23日,产生医疗费6.6万余元。事发后,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出警调查,事发当时该栋楼大部分业主已接房,其中有7户业主在进行室内装修,有3套房屋未出售。2015年6月26日,为维护自身权益,刘某某将该小区开发商、物管公司和7户业主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人身损害赔偿金7万余元。后经合议庭评议,事发时已接房的其余27名业主被追加为共同被告。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刘某某陆续住院治疗时间长达195天,自行垫付医疗费共计15万余元,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近日,原告向法庭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人身损害赔偿金60万余元。

由于该案被告众多,被告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及34户居民不理解,甚至十分抵触。该院收案后,多次前往公安、医院以及见证人和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展调查取证、释法明理和文书送达等工作,最终促使36名被告全部到庭应诉。此前,该院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2次庭前证据交换,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当天的庭审中,审判团队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但是由于争议焦点较多,案情较为复杂,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彭屏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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