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那无处安放的23万“巨款”

宜宾晚报 2014-12-10 23:58 大字

晚报记者 叶晓姝 文/图

生前立下遗嘱——

捐献遗体和存款

1971年,李泽庚成了成都铁路局内江车务段宜宾火车站的一名扳道员,他刚来单位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众人的关注,沉默寡言的他每日穿梭在铁路间,做着扳道的工作。

“他工作还是很勤恳,就是很少和人说话。”李泽庚的一名同事告诉记者。

“他工作这些年,我们也没见他和自家亲戚有什么来往。”刘荣华说。

据刘荣华介绍,李泽庚是重庆人,在宜宾火车站工作,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但有兄弟姐妹。在宜宾生活的四十多年来,李泽庚却鲜有和自己的亲人联系。2011年,退休后的李泽庚患有糖尿病,一直住在火车站的职工宿舍里。今年7月,李泽庚的病情加重,住进了养老院。在养老院期间,李泽庚立了遗嘱。遗嘱表示,“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间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去世后,后事交由车务段退管办和宜宾退休小组负责,所剩余的存款和一次性抚恤费全部捐献给国家‘红十字会’。”

单位为此犯难———

红会不接收咋办

今年7月30日,李泽庚因病去世,留下了近23万元的遗产。依照他生前立下的遗嘱,刘荣华等人替他办理了捐赠遗体和遗产的手续。此时,宜宾市红十字会(红会)却担心其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所以暂时没有接收这笔钱。市红会工作人员担心,若此时接收遗产,可能会与其亲属发生纠纷。

“红会暂时不收这笔钱,那应该怎么办呢?”摆在刘荣华等人面前的这个问题,让他们犯了难。

昨(9)日,刘荣华、兰楠等人再次来到市红十字会,准备把李泽庚生前遗留的存折交给红十字会,了却他的心愿。但在捐赠现场,双方对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及今后可能会与李的亲属产生的纠纷表示疑虑。

“现在我们还不清楚遗嘱的法律效力,若现在接收遗产,李泽庚的亲属如果再找到红会要求退还,那样会很麻烦。”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郑主任说。

由于李泽庚并不是典型的孤寡老人,红十字会在接收他的遗产时,考虑到了他的亲属。其实在李泽庚去世后,宜宾火车站也试着联系过李泽庚的亲属,但是时间过得太久,他们找不到李泽庚亲属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他在重庆的住址。

刘荣华咨询了本单位的律师。律师建议,等确认李的遗产及骨灰无人认领之后,再来处理他的遗产。

“我们现在不是不接收他的遗产,只是在等着确认他的遗嘱法律效力,或者确认他的骨灰无人认领之后再来处理,这样以避免与其亲属因遗产产生的纠纷。”郑主任说。

律师观点———

遗嘱有法律效力

李泽庚的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呢?

华敏律师事务所的李自宝律师认为,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李泽庚在立遗嘱时,有与遗嘱继承人无关的第三方见证人在场,而且见证人有三个,在程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虽然由他人草拟,若内容经过本人确认,也可以断定遗嘱是本人意愿的真实表达。

对此,律师认为,这份遗嘱即使没有进行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新闻推荐

徐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强调

晚报讯昨(10)日,市长徐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企业所得税法》,重点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宜宾市向家坝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规划、推动文...

宜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