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会 “八问” 宜宾养老服务业
询问会现场△到2017年,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75%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数达到4.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2012年至今,宜宾市共有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养老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84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36万元,地方配套投入资金4924万元,建设总规模达39200平方米。
□本报记者 罗友莉
8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市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8位委员就宜宾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规划及实施效果、养老服务业政策资金争取及投入、养老建设用地审批与监管、医养融合发展情况、消防安全监管情况、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监管、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询问。市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作了应询。
“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是功在当代、造福老人、惠及子孙的大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指出,此次专题询问选取养老服务业,顺应了宜宾市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一发展趋势,回应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总体期待。
一问:整体规划
陈厚生(委员):宜宾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规划情况怎样?实施效果如何?
余小洋(市民政局副局长):阶段性目标是到2017年,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75%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数达到3.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3.9万个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数达到4.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4.8万个以上。
近年来,我们围绕“9073”目标,着力构建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统筹推进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深化养老服务基础保障工作。2015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已达到30.3张,实现了《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发展目标。
二问:资金支持
刘鹏翔(委员):养老服务业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培养推动发展的五大新兴先导服务业之一,市发展改革委在做好养老项目储备与申报、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方面情况怎样?在落实养老服务企业、项目融资方面情况怎样?下一步有何打算?
杨启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简政放权工作,着力提升项目建设程序的行政效率。2014年以来,一大批民营资本投向养老服务领域,促使投资来源实现多元化,全市民营养老机构由15个增长为34个,民办总床位数由2470张增加为6634张。
同时,紧盯政策、强化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无偿资金、积极对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012年至今,宜宾市共有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翠屏区宋家敬老院、珙县巡场镇杉木树日间照料中心等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养老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84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36万元,地方配套投入资金4924万元,建设总规模达39200平方米。2015年、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现代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分两批获得国家农业发展银行项目资本金投资3500万元。
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我委于近期完成了四川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申报。全市共有江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屏山县新安镇中心敬老院、江安县光荣院等60个养老机构纳入四川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库,项目总建设规模21万平方米,总投资4.77亿元。
三问:政策支持
万强(委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怎样?为加快宜宾市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发展,财政部门下一步有哪些资金或政策上的支持?例如,能否在养老机构和社区日照中心运营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特别是针对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看病难、就医贵问题,市级财政能否对特困供养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给予专项投入?
张家园(市财政局局长):针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问题,就目前来讲,我们主要是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市府办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其中“床位补助”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市级财政对非扩权县补助25%,对扩权县补助15%;“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市级财政定额补助每人每年100元。
另一个关于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看病难、就医贵问题,我们的重点放在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放在养老对象医疗补助上。目前已有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可对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及特困供养对象就医提供医疗补助。下一步拟建立扶贫医疗救助资金机制,一是对建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全额补助,二是实施医疗救助,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账、大病保险报账、民政医疗救助(符合民政救助政策规定的)后,对政策范围内仍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扶贫医疗救助资金按分段计算再给予补助。
四问:养老建设用地审批与监管
郑学忠(委员):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举办者普遍反映存在“拿地难、拿好地更难”的情况,国土部门在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方面有什么措施?如何监管,切实保障土地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唐益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中央、省和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文件,养老服务业用地作出了区别于一般产业用地的政策安排,归纳有三点:一是可以使用已经开发建设完毕的土地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可以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对象既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可以是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三是可以优先安排增量土地。使用增量土地的,可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走“绿色通道”程序快捷报批。
面对如何监管,切实保障土地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我们主要是合理界定范围,规范土地供应服务;落实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强化部门监管,落实两项管理制度。
五问:医养融合
凌生平(委员):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限,服务体系彼此相对独立,卫生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针对精神病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如何在政策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提供上予以支持?
李德勋(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我们主要是统筹规划,完善协作机制,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纳入《宜宾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类指导,探索推进以医融养、以养融医、医养合作、家庭病床“四类”模式;严格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养融合资格认证、行为监督及结果评价,规范内部管理,推进“医”、“养”有效融合;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扩大养老机构医保结算范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医养中心等;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医养机构,推进宜宾·长江国际医养中心、川南老年公寓、宜宾市康复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等。
目前,国家和省尚未制定专门针对精神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相关政策措施。我们将结合宜宾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加大持续开展基层排查巡诊服务;探索建立基层“五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在政策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上努力满足这一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
六问:安全管理
李雪洁(委员):去年“5.25”河南鲁山养老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人深省,为防范类似事件在宜宾市发生,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在消防安全监管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有何打算?
孙小川(市公安局局长):该事故发生后,我们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联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民政局,立即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保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了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无盲区、见实效;彻底清理整治,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结合当时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跟踪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注重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养老福利机构专题培训17期;开展应急演练,目前,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督促全市181家养老福利机构,全部按要求健全完善了灭火救援预案。
虽然我们清理整治了大量消防安全隐患,但仍有一些瓶颈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深入推进。新建养老机构达标困难;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日常管理防范漏洞较多。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综合施策,解决政策难题、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培训演练、提升保障水平。
七问:规划设施
宋开云(委员):宜宾市城镇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情况怎样?对城镇已建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问题,如何整改?下一步有何打算?
左江(市规划局局长):宜宾严格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目前,宜宾市新编或修编、在编的各组团控规均按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施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或超标配置各类养老设施。
下一步,将在旧城更新过程中完善已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工作,逐步在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不低于每人0.1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以解决老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问题。建议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对于无法改造的老旧小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唐益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宜宾市中心城区尤其是已经建成的老城区因历史原因存在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问题。建议按照“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原则逐步予以解决。一是利用已经建成的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兴办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准许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三是建议在“旧改”或“棚改”中需新建居住小区,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不低于每人0.1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八问:人才培养
程政(委员):教育部门如何从整体上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人社部门在稳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强化就业保障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肖安祥(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教育部门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目前,宜宾卫校开设了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护理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年毕业1000余名学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正在积极整合卫校和一医院资源,拟新建四川健康职业学院,现已印发了创建方案,邀请了专家指导,向省厅申报了健康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5个首批设置专业,每年拟招生1000余人。近3年,养老服务类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3%,本地就业率达90%,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下一步,将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质量,鼓励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引导。
聂洪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人社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养老服务机构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同时支持养老机构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在养老服务业创业。城乡劳动者在养老服务行业实现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在这“八问十答”中,既有产业发展定位问题与回答,也有具体项目落实情况的追踪问题与应询,这些问题既是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也是宜宾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这些问题的提出,反映了社会的关切和人民的心声;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确保宜宾市养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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