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泊名利坦荡人生 为民司法扶正祛邪

宜宾晚报 2018-12-25 10:38 大字

晚报记者 蒋前川

■ 表彰类型

时代新人

■ 入榜理由

多年来,陈志勇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案件发回重审,无一案件超审限,无一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诉。

■ 榜样格言

陈志勇说:“当个法官就得有公心,为民心,否则,内心无法安宁”。

■ 榜样事迹

陈志勇1990年到筠连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落木柔法庭、技术室、刑事审判庭担任法医、审判员,1999年5月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3年10月任刑事审判庭庭长,2006年12月任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是陈志勇常说的。2013年,筠连县检察院以雷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筠连县法院提起公诉。陈志勇主动带领合议庭成员翻山越岭,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核查。案发现场蜘蛛网密布、猪圈又脏又臭,他却多次上下攀爬,仔细查看,对关键证据之一“后门的插销”进行反复比对。之后,检察机关因该案证据不足,主动撤诉。

这只是他所办案件的冰山一角。在他办案过程中,一些律师和当事人觉得在家门口打官司“心中有数”,有的想以金钱开道,有的想从爱好突破,想方设法拉关系,但是却纷纷“碰壁”。在审理胡永勇玩忽职守案中,一些人专程上门说情、打招呼,要求判处胡永勇缓刑,陈志勇不为所动。最终,胡永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被评为了2017年全省法院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5个典型案例之一。

多年来,陈志勇先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宜宾市政法战线先进干警”,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志勇生活节俭,一直到去世,他都居住在县城农贸市场边的老房子里。面积不大,上世纪90年代的简单装修,家里除了普通的日用品,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各种书籍 。

2018年9月13日,尽管身体不适,陈志勇却坚守岗位,9月14日上午,刑庭干警正准备出发到县城80公里外的高县月江镇开庭,却迟迟不见承办法官陈志勇的身影,这对律己甚严的陈志勇来说,是十分异常的现象。辗转打听,同事们接到的却是他颅内出血、情况危急的消息。9月17日凌晨,噩耗传来,年仅52岁的他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血永远离开了……

■ 学习榜样

市民王女士:陈志勇一生保持着一身浩然正气,始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恪守着司法良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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