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1-10-18 14:03 大字

序号合计债务人名称山东省招远化工总厂烟台市招远油脂总厂

山东省招远市国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粮油贸易公司山东力源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市挑战饲料公司招远市道头粮油公司招远市粮食局渤海食品厂招远市地凯曲轴有限公司招远市粮油建筑安装公司招远市金苑造纸厂招远高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招远双吉实业有限公司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招远市玲珑镇柳家村民委员会烟台大远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市轧钢总厂山东省招远市电缆料厂烟台市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招远市粮油运输公司烟台东良佳利网具有限公司招远电焊机厂招远市张星镇苑家村民委员会烟台市飞龙葡萄酒有限公司山东招远金泰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市金马生物蛋白厂招远县劳动服务公司烟台宏磊石材有限公司合计招远市健康区粮店招远市瓦里粮店招远市经济开发区粮店欧照川陈桂建招远市张星镇欧家村民委员会山东省招远市招塔龙口粉丝公司招远市招北龙口粉丝厂招远市玲珑镇沟上建筑公司招远市雾云山化工厂招远市张星镇埠南张家村民委员会本金

(折合人民币金额)34,700,000.0018,684,000.0011,300,000.0010,020,000.009,990,000.008,450,000.007,010,000.004,430,000.004,200,000.003,500,000.003,050,000.002,850,000.002,610,000.002,330,000.002,090,000.002,050,000.001,970,000.001,900,000.001,767,500.001,730,000.001,492,305.601,000,000.00990,000.00820,000.00659,000.00410,000.00400,000.00400,000.00290,000.00200,000.00190,000.00170,000.00135,000.00100,000.0073,000.0010,000.000.000.000.00141,970,805.60金额利息

57,446,757.96

35,201,381.36

22,467,514.45

32,416,179.46

15,498,029.42

18,721,788.29

16,168,272.72

10,575,594.22

6,749,891.68

6,409,914.30

5,687,543.26

6,024,350.30

6,581,260.96

2,743,523.96

4,293,911.07

2,331,701.07

10,646,554.55

2,755,294.50

2,934,259.59

4,602,317.99

3,868,500.00

4,213,652.44

2,351,055.42

1,977,386.63

1,380,562.73

741,668.28

1,747,353.15

406,369.93

680,608.94

221,074.73

269,514.98

296,816.05

262,754.75

318,219.62

90,973.78

14,501.56

2,808,011.80

1,701,225.70

1,561,956.32295,168,247.92

合计

92,146,757.96

53,885,381.36

33,767,514.45

42,436,179.46

25,488,029.42

27,171,788.29

23,178,272.72

15,005,594.22

10,949,891.68

9,909,914.30

8,737,543.26

8,874,350.30

9,191,260.96

5,073,523.96

6,383,911.07

4,381,701.07

12,616,554.55

4,655,294.50

4,701,759.59

6,332,317.99

5,360,805.60

5,213,652.44

3,341,055.42

2,797,386.63

2,039,562.73

1,151,668.28

2,147,353.15

806,369.93

970,608.94

421,074.73

459,514.98

466,816.05

397,754.75

418,219.62

163,973.78

24,501.56

2,808,011.80

1,701,225.70

1,561,956.32437,139,053.52

其他债权

3,575.00

6,050.00

40,400.00

31,200.00

30,594.00

36,121.00

28,600.00

37,331.00

10,185.00

45,668.00

6,850.00

31,860.00

3,725.00

5,657.00

9,150.00

2,050.00

8,609.00

3,396.00

1,698.00

182.00342,901.00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保证、抵押保证、抵押保证保证、抵押保证、抵押保证保证抵押保证、抵押抵押抵押抵押保证保证、抵押保证保证保证保证

担保情况

担保人

山东省招远市国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2150万元,机械设备抵押1080万元,房地产抵押240万元

房地产抵押贷款余额692 万元。招远市挑战饲料公司保证846.4万元,招远市粮油食品加工厂保证330万元山东省招远化工总厂保证630万元,机械设备抵押500万元

由粮食局城区加工企业及附营业务联保,包括招远市粮油食品加工厂、招远市公园区粮店、招远市面粉厂、招远市经济开发区粮店、招远市挑战饲料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粮油运输公司、招远市健康区粮店、招远市粮油建筑安装公司、招远市罗峰路粮店、招远市文化区粮店、招远市瓦里粮店、烟台市招远油脂总厂、招远市粮食局挂面厂、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粮油贸易公司、招远市奶牛场、招远市粮食局渤海食品厂。

威达硅胶公司保证625万元,东关建筑公司保证99万元,机械设备抵押275万元

烟台市招远油脂总厂保证担保贷款762 万元,机械设备抵押83万元

乡镇粮食系统互保

招远市辛庄粮所保证

机械设备抵押烟台市招远油脂总厂保证316万元,房地产抵押余额34万元

苑家村办企业,机械设备抵押

机械设备抵押180万元,房地产105万元

帘子布厂

城区粮食系统互保

化工总厂染料厂保证

机械设备和冷库抵押镇办企业,房地产抵押136.5万元、经委保证60.5万元

金岭梧桐夼村办企业,村委机械设备抵押112万元,黄金电缆厂担保88万元(过时效)

招远市车轮厂房地产抵押、机械设备抵押

该企业贷款 32 万元(现余额0 万元)由该企业土地抵押担保。该企业贷款173 万元由粮食局城区加工企业及附营业务联保,包括招远市粮油食品加工厂、招远市公园区粮店、招远市面粉厂、招远市经济开发区粮店、招远市挑战饲料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粮油运输公司、招远市健康区粮店、招远市粮油建筑安装公司、招远市罗峰路粮店、招远市文化区粮店、招远市瓦里粮店、烟台市招远油脂总厂、招远市粮食局挂面厂、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粮油贸易公司、招远市奶牛场、招远市粮食局渤海食品厂抵押保证、抵押保证

东良村委保证6.4万美元,东良集团保证16.4万美元保证

城西宋家村办企业,村委和正和集团为被告保证

苑家造纸厂保证保证、抵押毕郭河南村委房地产抵押42万元,机械设备40万元抵押

机械设备抵押抵押

房地产抵押保证

三宝家电承接债务,招远市玲珑镇鲁格庄金矿保证过时效抵押

房地产抵押保证

招远市第二造纸厂保证抵押

车辆抵押抵押

机械设备抵押

杜北村办企业。设备抵押5万元,村委房地产抵押12万元

官庄村办企业,锅炉抵押

张星金矿保证已过时效房地产

招远市张星镇粮管所保证,已过时效

注销,原债权债务由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负责处理,落实给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面粉厂保证

注销,原债权债务由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负责处理,落实给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粮油供应公司保证

注销,原债权债务由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负责处理,落实给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面粉厂保证备注

招远市粮油食品加工厂、招远市公园区粮店、招远市经济开发区粮店、招远市健康区粮店、招远市粮油建筑安装公司、招远市罗峰路粮店、招远市文化区粮店、招远市瓦里粮店、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招远市粮食局渤海食品厂已过诉讼时效。过时效黄金电缆厂担保(过时效)

保证人招远市粮油食品加工厂、招远市公园区粮店、招远市经济开发区粮店、招远市健康区粮店、招远市粮油建筑安装公司、招远市罗峰路粮店、招远市文化区粮店、招远市瓦里粮店、招远市粮油供应公司、招远市粮食局渤海食品厂过时效

招远市玲珑镇鲁格庄金矿保证过时效

张星金矿保证已过时效

招远市张星镇粮管所保证,已过时效

根据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签订的《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招远市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取得了该协议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截止至2016年 8月1日止的利息(2016年 8月1日之后新产生的利息亦在受让范围内)、保证债权、抵押权等。

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依照法律规定继续发布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债务人及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继续向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和相应的担保(保证)责任。

特此公告。

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18日

附: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6年 8月1日。2016年 8月1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6年 6月 20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承兑业务的付款人、保理业务的付款人等。

债权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16年 8月1日单位:人民币元抵押保证保证保证抵押保证、抵押保证、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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