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

山东法制报 2019-01-16 15:07 大字

于学文:

身份证号码:3706851970****0033

因你自2018年9月份以来多次无故旷工,累计旷工时间已超过十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3日起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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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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