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驾驶三轮摩托车肇事后逃逸 招远交警抽丝剥茧觅踪迹

烟台晚报 2018-10-02 07:3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路坤健)8月28日8时许,招远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报警人称其父亲驾驶摩托车在招远市蚕庄镇陆家村处发生事故,人受伤已处于昏迷状态。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在途中电话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经了解,事故是头天晚上发生的,已无现场,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不清楚。报警人主动要求带领民警到现场,民警提取当事人发生事故时所驾驶的摩托车到达现场仔细勘察,查看遗留痕迹,发现摩托车有明显撞击痕迹并附着红色油漆。结合报案情况,摩托车应该是与其他车辆相撞,肇事车逃逸。通过查看摩托车撞击痕迹,初步确定摩托车车体痕迹是带直角车型或有锋锐边角的车辆造成的,逃逸车辆的车型排查重点初步认定为拖拉机、手扶车或三轮车。

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另一组民警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发现事故发生地没有监控,这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由于事后报案,事故发生时间无法确定,民警通过对当事人家属询问得知,当事人当日到蚕庄镇丁家村打工,于当日18时下班由北向南回家,结合蚕庄镇丁家村和案发地点之间的距离,按照摩托车大概速度,民警初步估计案发时间应该在18时10分以后。确定了监控调取时间,办案民警随后又扩大侦查范围,调取距离现场南北各400米民用监控资料,查找有价值的线索。通过不断排查,最后锁定一辆对行的拖拉机和一辆顺行的红色正三轮摩托车。通过计算拖拉机的速度与当时受害人摩托车的速度,发现拖拉机经过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民警调整思路,把重点放在顺行红色正三轮摩托车上。经过仔细分析与调查,该三轮摩托车车型、颜色和经过事故现场的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都比较吻合,三轮摩托车成为重点嫌疑对象,侦破小组决定重点查找该三轮车车主。

事故现场在距离南侧监控处仅仅400米,而该三轮车通过北侧监控后1个小时未通过南侧监控,两监控之间无村庄、无路口,形迹十分可疑。通过调取现场北侧各个民用监控,再次查找该三轮车始发地,经过6个多小时对沿途监控调取视频,最终在招远市蚕庄镇丁家村东发现该三轮车从一村民家中出来。民警立即前往该村民家中,通过监控截图确认该三轮车驾驶人是蚕庄镇南孙家村孙某某。

民警迅速开车前往南孙家村查找孙某某,最终在孙某某家中发现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该三轮摩托车后尾左侧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在证据面前,孙某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查,8月27日18时26分,孙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丁路线由北向南行至蚕庄镇陆家村碑南时,与一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孙某某驾车逃逸,企图蒙混过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孙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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