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手术费用可以报销吗?

烟台晚报 2018-09-17 09:27 大字

咨询:我是招远市农村的,未经过本县医院治疗,直接在烟台上医院就医,并做鼻泪管堵塞手术。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吗?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您如果是发生的门诊手术,产生的是门诊费用,那么该费用不符合报销规定,不报销;如果您是住院手术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一档缴费标准(230元)缴纳,在整个烟台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的医院住院,在结算时,医保范围内费用首先自负10%,再按以下比例报销。即: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标准(380元)缴纳的,在整个烟台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的三级医院住院,在结算时,范围内费用首先自负10%,起付线以上的部分(800元),再按60%比例报销;在全市其他二级以下医院住院,按以下比例报销。即: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烟台市目前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均实行即时结算,即在出院结算时,居民仅承担自己个人承担部分即可。

咨询:我是泰安户口,夫妻双方都在烟台工作,开发区有房,孩子在我们身边,请问我们的孩子可以在开发区参加居民合作医疗吗?如果可以,是通过什么机构需要什么材料,如果不可以,孩子生病住院的,在户籍地购买的合作医疗可以在烟台使用吗?如果孩子在外地参加的社保,如果要在烟台住院,需要回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吗?

答复:您孩子能否在烟台市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关键在于你们夫妻是否办理烟台的《居住证》,如果已经办理,可持《居住证》、孩子的《居民户口簿》,在参保缴费期内(每年的9月至12月、新生儿出生90天内),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保缴费就可以了。如果不满足在烟台缴费的条件,则只能在孩子的户籍地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烟台市看病住院的能否报销需向您孩子参保地社保机构咨询。咨询:我想问下职工发生的产检费用也可以拿社保报销么?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烟台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为定额800元。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在医院医保办即时办结;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用人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待遇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3、住院病历;4、住院收费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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