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法院追回400万元执行款 赶在被执行企业破产的前两天圆满执结

烟台晚报 2018-09-13 10:00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薛永超)“近400万元的执行款追回得真是太及时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真的很感谢”,范某声音颤抖地对招远法院执行人员说道。

2017年6月9日,范某与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向范某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7年6月20日。因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范某向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偿还原告范某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另外两被告龙口市某某有限公司和张某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履行了一部分义务,至2018年1月,被告尚欠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合计395万余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范某向招远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都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致使案件进入了僵局。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几十个账户,每个账户中的金额多则几万元少至几百元。执行人员决定采取强制扣划方式执行,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一边及时冻结,一边及时扣划。由于被执行人银行资金所在城市分布广泛,两名执行人员不辞辛苦,在莱州、烟台、龙口、青岛等多地往返奔波二十余次,强制扣划执行案款二百余万元。后多次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再无新资金进入,这一情况导致该案停滞,执行人员只能一边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边继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可都无果。

转眼之间,4个多月过去了。正当执行人员为了案件的进展愁眉不展的时候,突然执行人员在最后一次的银行查询对比中发现,被执行人原冻结的账户中有新的资金转入。执行人员当机立断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强制扣划。经过5个多月的劳苦奔波,行程累计一万余公里,近400万元的执行款圆满执结。而就在本案执结后仅仅过了两天,被执行人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

新闻推荐

寄件人付完运费 提货时还要交钱 市民遭遇“双向收费”挺闹心

晚报讯(记者王正)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在枣庄客运中心提取包裹的时候,明明寄件人已经付过运费,提货时却要再交3...

招远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