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共同共有”为“按份共有”,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农村经营性资产明晰村民“股份”
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来了!昨天,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动员电视会议召开,标志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局部试点进入全面铺开阶段。会后按照部署,烟台市计划年内将改革工作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年内完成全部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完成30%涉农村居改革。“这项改革试点涉及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环节,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重点: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非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和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市农业局经管站负责人介绍,资源性资产的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非经营性资产探索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改革的重点在经营性资产。
改革试点首先清查试点村集体“家底”,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位集体成员,通过明晰产权归属、界定成员资格、固化量化到户,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由成员“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以此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保障农民平等享有集体经济成果,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
YMG记者姜乾
集体资产明确“按份持股”
烟台市是农业大市,拥有6400多个涉农村居,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894万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399亿元、村均614.6万元,这些资源和资产是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多年来,大量资产“沉睡”,没有得到很好利用开发,归根到底是产权归属不清晰、流转不顺畅、保护不严格。唤醒“沉睡”的资产,让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去年7月,烟台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立足实际,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目的,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这次改革试点实行全市覆盖,共有23个村被列为市级试点单位,涉及15个县市区、18个乡镇街道。试点村地理位置不同,产业结构各异,资源形成和经济实力也有差别,具有广泛代表性。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被专家学者认为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重大改革,到底该改什么、怎么改?按照《烟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方案》要求,改革领域覆盖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包括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是改革的重头戏。对于集体企业以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将其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落实到位,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受益者。
全面推开改革,烟台市将于近期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工作早见快见成效。
改革方式实施“分类施策”
推进改革不是一分了之、吃集体经济的“散伙饭”。根据安排部署,改革的两个基本方向是让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四个目标是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此外,要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益不受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等,实行一县一策甚至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去年7月份以来,烟台市突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以县为主体,一村一策,鼓励基层农民大胆创新,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市级试点村———招远市温泉街道北岔河村行动早、见效快。他们专门召开了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动员,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介入,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全面清产核资、合理评估资金资源。“在改制过程中涉及部分群众切身利益的,我们依照稳字为先,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一化解各项矛盾。”该村党支部书记介绍,通过改革一方面可以明晰村集体资产,堵住资产流失;另一方面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让村民清楚集体资产情况,便于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从集体经济中真正获益。
推进改革工作,该村结合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改革方式,以股改促棚改,把股份进行分配,其中人口股为60%,农龄股为20%,剩下的20%为棚改奖励股。“我们村因棚改收益,所以村民研究决定,只要积极棚改的村民就有奖励。”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村民按照村委步骤执行了棚改,每个房子配1股,房子所有人每人再配3股。有了股权,到年底村民就可以凭股份拿红利。
加快改革步伐,今年烟台市的目标是将改革工作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年内完成全部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完成30%涉农村居改革。明年再完成50%涉农村居改革,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涉农村居改革任务,2021年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第三驾马车”负责资产运行
改革是为了破解瓶颈,更好发展。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不是说分开经营,而是需要集体来运作,强化“统”的作用。这就需要一个新的组织来担任实施。
按照部署,要通过改革保障农村及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根据介绍,改革完成后,需新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独立于党支部、村委会之外的“第三驾马车”,其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市场化方式自主运营,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联营、股份合作等多方方式运营,资产价值特别大的也可探索聘用职业经理人运营。无论采用哪种经营方式,都要严格执行审核流程,防止被少数人把控,造成经营不善和资产流失。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了农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民增收,让群众真切地“看得见、摸得着”集体经济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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