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焚烧果园荒草引发山火依法被拘
本报讯(YMG记者凌云鹏)3月25日11时许,招远市阜山镇东罗家村吕某在本村南山自家苹果园内将荒草点燃,引发了山火。招远市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吕某进行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烟台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禁火令》中明确规定:防火戒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内或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新闻推荐
险车尾被压扁,车头挂桥沿, 大货侧翻压住轿车,救援人员联合施救,轿车内娘俩成功脱险
YMG记者安益通讯员秦林孙菁摄影报道4月8日10时,招远市文三线岔河村路口的桥梁处,一辆运沙的重型货车与一辆夏利车相撞,夏利车半悬在桥面上...
招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招远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