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情 法亦有情, 招远法官吴晓慧获选全省优秀法官
多年来,招远市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吴晓慧,时时处处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办案数多年一直位居全院第一,是招远法院善啃“骨头案”、敢碰“钉子案”的业务骨干。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一次、“招远市十大杰出青年”、“烟台市法院系统审判专家库成员”、“烟台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一系列的荣誉记录了她二十年来的辛勤付出。
敬业爱岗,二十年不变的信念
1995年,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吴晓慧,毅然放弃了留在烟台工作的机会,在同学们的不解声中来到招远市法院。从入院第一天起她即坚持虚心求教、刻苦钻研,认真观察学习老法官的办案经验,探索审判工作规律,努力掌握审判工作技巧。扎实的理论功底加上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让她很快成为民事审判战线中的佼佼者。1999年,吴晓慧成为招远法院历史上年办案过百起第一人。此后,她的办案数量连续多年稳居全院之首,案件调解率年年都在80%以上。
这些成绩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心血,只有她自己清楚。为了将案件以最快速度审结并保证办案质量,她搁置了自己所有的爱好,几乎没休过一个完整的周末,忘了午餐、误了晚餐更是成了常态。有一年的“五一”节,吴晓慧订好了车票,准备与女儿一起外出春游。这时,一家企业的职工宿舍倒塌,导致一死一重伤。招远市成立临时工作组,法院决定由吴晓慧参与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她毅然取消春游计划,将伤亡工人家属和单位代表召集到一起,情理并重细心引导。本来情绪激烈的死者家属态度逐渐平和,双方就赔偿问题顺利达成协议,所有款项当即支付。
这种忘我工作的例子,在吴晓慧身上不胜枚举。“在别人看来,我的工作忙碌、枯燥,这其中的乐趣只有我自己知道。”吴晓慧说。
磨破嘴跑断腿,做群众的贴心人
当法官替百姓主持公道,是吴晓慧最纯朴的初衷。审理案件时,她坚持多听取百姓的意见,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从来不是一判了之,而是不惜“磨破嘴”、“跑断腿”,力求消除矛盾、化解纠纷。
招远法院曾受理85户果农诉连云港某公司农药质量损害赔偿纠纷集体诉讼案件。这是招远法院近年受理的受灾面积最广、损失数额最大的涉农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庭长,吴晓慧亲自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全力投入案件审理当中。面对果农的期盼,她感到肩头沉甸甸的责任。为了查清分散在5个乡镇、19个村庄的果农受损情况,她奔波在田间小路上挨棵树清点、统计。为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她在村干部陪同下挨门挨户走访。为确保受损农户能够顺利得到赔偿,她带领两名干警千里奔徙,冻结了药厂的银行账户,冻结款项100余万元,为案件的顺利处结和执行打下基础。凭着这份对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通过一遍遍调解斡旋,这起涉农集体诉讼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总计75万元的损害赔偿款顺利发放到受损果农手中。
只要有需要,工作没有“分内分外”
在全力做好案件审理这些“分内”的审判工作的同时,吴晓慧坚持将审判工作的触角向前、向后、向外延伸。
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她先后参与了农村土地承包等多项市重点工作,协助辖区党委、政府非诉调解基层群体纠纷10余件。招远法院实行“法律区长”制度,她现场与纠纷双方村民一起挥汗如雨挖排水沟,创下“法律区长”诉前调解成功首案。她还根据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形势,将五年来民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并分析,形成近万字的调研报告,被市政府以参阅件形式转发至全市各企业,成为企业规范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的生动教材。
每受理一起具有典型性或复杂性的案件,她都进行仔细研究斟酌,找到可靠的法理依据,遇到观点对有分歧的典型案件,撰写论文寻求最佳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近年来,矿山企业职工离职后患矽肺病的工伤赔偿案件增多,矽肺病潜伏期长达20年,有的工人在病发前离开企业,发病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不复存在,兼之涉及企业改制、拆分、兼并等问题,多数案件涉案人数多,劳资双方矛盾突出。吴晓慧积极调研,完成了职业病引发的相关纠纷研讨报告,并向招远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职业病防范司法建议》,困扰多数矿山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破冰。
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耿淑云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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