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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李向红:, 共同加强校园普法教育宣传, 提案点击

烟台晚报 2016-10-01 11:49 大字

YMG记者唐寿锐摄影报道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预防青少年误入歧途走向犯罪,一直是所有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们所关注的话题。市政协委员、招远市魁星路中学副校长李向红将提交名为“关于加强校园普法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呼吁全市范围内的教育战线,共同加强校园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校园普法教育的环境氛围和普及水平,对于培育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近些年来,烟台市在校园普法教育方面做了很多有效工作,但随着社会发展,现有的校园普法教育制度和方式方法,已经较难与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大环境相融合,一些不健康、不道德现象在校园中有蔓延趋势,甚至出现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李向红认为,部分青少年法制思想淡薄的现象需引起社会注意,她总结,校园普法教育主要有两个问题:“首先是思想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难有成效;其次是专业水平较低,教师法律知识水平亟待提升。”

李向红长年在教育一线工作,根据她掌握的情况,目前烟台市很少有学校设置法律常识课程。“有些小学与初中虽然设了选修法制课,但由于法制课不作为必考课目,学校并不重视,法制课程不能成为青少年教育教学的常态化内容,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得不到好的效果。”李向红说,“受师资条件局限,目前烟台市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是由政治课教师或班主任兼任,他们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李向红建议,普法教育要从孩子抓起、从校园抓起。“建议把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必修、必考。通过法制教育走进课堂,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灌输、培养,使青少年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使其对法律有所敬畏,自觉地遵纪守法,进而为子孙后代安居乐业构建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环境。”

李向红进一步建议道:“深化校园法制教育制度改革,开展生动的法律实践。中小学校要适应我国日益增强的法制建设大环境,积极探索改革新形势下校园普法教育制度和方式方法,构建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李向红说,学校可充分利用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案件的审判活动等。建议聘请优秀法律人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专题授课,通过案例教育、模拟法庭等生动有效的方法,促进青少年以法制意识矫正个人意识。

李向红还建议,全市教育战线重视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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