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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重金奖励“发明人”

今晨6点 2016-08-15 20:38 大字

晨报讯(YMG记者孟宪臣)本月起,《招远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据悉,这一专利奖的设立填补了烟台县级市专利奖励机制方面的空白,将进一步激发烟台发明人发明创造的热情。

记者了解到,《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试行)》中设立招远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每年授予一等奖数不超过3项,二等奖数不超过7项。由市政府颁发招远市专利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申报招远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应为招远市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所申报专利为被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同时,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等方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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